作者lescholar (lescho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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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同志有罪判決 印度政府要翻案
時間Fri Dec 13 19:00:35 2013
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312120490-1.aspx
(中央社新德里12日綜合外電報導)在印度最高法院撤銷同性相戀除罪的判決後,印度政
府今天表示,將思考如何迅速推翻這項令人震驚的判決,批並評最高法院使印度倒退回19
世紀。
財政部長兼政府主要發言人齊丹巴蘭(P. Chidambaram)表示,最高法院昨天做出這項判
決,可促使加緊同志權立法,但這將曠日費時。
司法部長沙比爾(Kapil Sabil)誓言,政府將採取「堅定且迅速的行動」,改變這項過
時法律。
印度最高法院昨天認定,刑法中已施行153年的1項條款不違憲,撤銷德里高院先前為同性
戀除罪所做的判決。
印度刑法1860年訂立,當中第377條規定,自願從事「違反自然定律性行為」者,判處最
低10年、最高終身監禁。條款原本適用同性戀行為。
德里高等法院2009年7月2日做出歷史性判決「成年人兩相情願的同性戀行為」,不屬犯罪
行為,替同性戀除罪,被視為印度同志平權大躍進。
齊丹巴蘭告訴新德里電視台(NDTV):「昨天這項判決如同倒退回1860年,我感到相當失
望。」
齊丹巴蘭表示:「我們必須思考如何迅速推翻這項判決。立法是一種選擇,但可能需要時
間。」10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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