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wanderer (water)
看板gay
標題Re: [爛咖] 拓網出現大爛咖
時間Thu Aug 12 15:28:54 2010
※ 引述《knight9135 (白色漸層)》之銘言:
: 北北來解釋一下本票與借據的不同
: 歡迎法律專業朋友補充或糾正我的錯誤
: 本票比較偏向專屬金錢方面的債權關係
: 借據則包含了物品、所有權等債權關係
"借"這個字,在法律上有兩種情形
1.使用借貸
就是你將東西借給人家之後,所有權還是你的,到了需要還的時候,借用人必須以
原來的東西"原物返還"。
例如:將摩托車借給他人,時間到了必須以同一台摩托車還回來。
2.消費借貸
這種借貸的情形是,你把東西給人的時候同時把所有權移轉給對方,讓對方去使用
該物,等到要還的時候,只需以相同種類、品質、數量的東西來償還即可。在此類
情形,東西實際上是先給人家用,用掉了之後再拿一樣的東西來還即可,通常這類
的東西都具有可替代性。
例如:借錢給人家,總不可能希望對方拿同一張鈔票回來還吧,所以就是在借給對方
的時候,就把東西的所有權給他了,讓他自由處分,到時候只要拿一樣多的錢
來還就可以了。
所以俗稱的借據就是為了表彰實際上借貸內容的"契約",不過也沒有借所有權啦
應該說這樣說很奇怪XD
: 本票屬於開票人與收票人兩者之間的債權
: 通常是由開票人本人或其指定的金融機構作為付款人
依票據法規定,法律上的票據只有本票、匯票、支票三種
本票的意思是:由發票人簽發一定的金額,於指定日期由自己也就是發票人本人
來擔保付款的一種票據。
所以本票是沒有辦法指定以金融機構為付款人的,拿本票只能跟發票人要,
不能跟銀行要,可以跟銀行要的叫做"支票"
但是還是可以委託銀行來付款,此時銀行只是擔當付款,並非票據上的付款人
這就很複雜了,通常收到本票都不會有這樣的狀況,可以不用了解沒關係XD
: 借據通常主要是載明債權 對於償還並不限於原始簽署人
借據的債權債務雖然可以轉讓
但是通常情形均不會轉讓,不是原始簽署人還是誰還
: 就效用上來說 兩者均屬債權執行的佐證必需品
: 但是有幾點不同
: 本票對於執票人較有債權保障 發票人無法以前手存在抗辯事由對抗執票人
: (亦即你不能主張因為小明欠你錢,所以你欠我的錢讓我去找小明拿,我只管跟你要錢)
在票據上,不論是三種中的哪一種票據都有這種效力
在法律上叫做"切斷抗辯",白話的意思是
今天A因為向B借錢,簽發一張票據給B當做擔保,B再因為買賣支付貨款將票據轉給C
(在法律上票據原則上就跟金錢一樣,是可以流通的)
這個時候,當C拿著該票據向A要錢的時候,A不能主張說
"我欠B的錢已經還清了,所以這張票的錢我不付"
因為AB之間的借錢有沒有還清,是存在於AB之間的事,A不可以拿來對C主張
這個切斷抗辯對於票據來說非常的重要
因為有這個效力的關係,才能讓票據自由流通,其他人願意收票據作為現金
如果前面的關係很複雜,然後通通可以來對最後拿到票的人主張,那誰還敢收票據...
: 其次對於執行效率(催討)而言
: 本票經由法院檢驗證明後裁定〔強制執行〕 (票據法123條)
法源還有非訟事件法,所進行的程序稱為"本票裁定"
在三種票據中,只有本票可以請法院裁定後執行
: 借據則必須經由民事訴訟勝訴後才能執行 時效上來說天差地遠
借據還有一個簡便的方式可以不用打官司的
就是請法院核發"支付命令"
不過必須當事人在收到命令後二十日內沒有異議,不然還是得打官司
但是這也是本票所不足的地方,即便本票可以直接拿去強制執行
但是只有債務人對於該票據的債權債務關係有爭執,還是可以向法院提出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還是必須打官司,其實兩者實質上沒差,只是在於程序上本票比較快拿到東西
差點忘記,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差別
借據所表彰的是一般的借貸關係,所以請求權時效有15年
但是本於本票所可以請求的時效只有3年
支票更短,只有1年
簡單的說就是可以叫對方還錢的時間,一個比較長一個比較短
這點也很重要,不要到時候很高興的拿到本票
對方卻主張你過太久來要,我可以不用還了喔.....
: 順便提醒 本票上最好註明以下資訊
: 發票人的姓名 身分證字號 戶籍及現居地址
: 約定還款日期 還款地點及方式(是否由銀行代償)
如前所述,本票不能由銀行代償
至於發票人姓名等等的這些東西
在票據法上叫做票據的"絕對應記載事項"
必須記載的東西包括
1.表明其為本票之文字 就是要寫他是本票
2.一定之金額 就是要還多少錢
3.無條件擔任支付 就是說他保證一定找他要的到錢
4.發票年月日 注意是簽發票據的日期,這個很重要!!
就這四個是一定要寫的,這幾個要寫的目的不是在於加速法院處理效率
而是其中一個沒寫,你拿到的票據就是廢紙一張....
所以非常非常重要,少一個都不行!!!!!
: 以便於加速法院執行效率
: 即使是書局買的玩具本票 只要載明清楚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 最後
: 坦白說一句
: 對於名下無財產的強制執行 無論是本票或借據其實都是一樣的結果
: 假扣押也扣不到什麼東東的 除非你能舉證對方惡意脫產...繼續在民事訴訟上開戰...
: 總歸來說 沒事別借錢給人家 要借也請先做好拿不回來的心裡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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