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347331 (春枝姐)
看板gay
標題[新聞] 罵GAY不起訴 罵死GAY罰6000
時間Mon Jun 21 03:00:50 2010
〔記者鄭淑婷/台北報導〕罵人「GAY」不起訴,加了「死」字逆轉,還判罰6000元!
去年11月凌晨1點多,台北縣蘇姓男子與潘姓男子,在土城市立德路一家網咖發生衝突,
驚動員警前往處理,兩人口角間潘某罵了句「GAY」,讓蘇某勃然大怒提告;潘某反控,
是對方先問候他媽媽,才會回罵「GAY」。
板橋地檢署承辦檢察官認為,「GAY」在一般俚語中,指的是男同性戀者,所謂的同性戀
,與雙性戀、異性戀一樣,指的是人類性取向,社會不會因一個人是否是同性戀,就對其
人格有負面或貶意評價,因此潘某所指不會貶損蘇某的名譽或社會地位,予以不起訴處分
。
蘇不服聲請再議,表示「真的無法接受被人罵GAY」,且潘某不只罵他是「GAY」,還罵他
「死GAY」,高檢署發回板檢續行偵查。
潘某辯稱只有罵「你是GAY」,未罵死GAY,檢察官找來處理員警作證,警方證稱確曾聽到
「死GAY」兩字,檢方認定潘某有公然侮辱之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板橋地院法官對「GAY」這個字眼,與原承辦檢察官看法歧異,法官認為同性戀尚未獲得
社會普遍認同,以此稱人,對人格確實造成減損,潘某再加一個「死」字,「死」字本就
有詆毀、嘲弄他人意味,罵「死GAY」已構成公然侮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21/today-so9.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12.112
1F:→ roger0918:我說在做的各位, 06/21 03:06
2F:推 Blathers:? 06/21 03:07
3F:→ gogoplay1911:= = 我很常和我朋友互罵死gay XD 06/21 04:48
4F:→ xyzdragon: 都是死___ 06/21 08:51
5F:推 theash:我是gay,新鮮的還沒死 (咦) 06/21 10:00
6F:推 elijah:轉到西斯版警惕一下吧~ 06/21 14:22
7F:→ elijah:哈 已經有了阿 不過反應可以預期~ 06/21 14:28
8F:→ hymon:我不覺得GAY是罵人的詞... 06/21 15:59
9F:推 Bickmiya:罵死異男會罰錢嗎 06/21 17:30
10F:→ windskald:在Gay可以擁有跟一般人同等的權利前,Gay當然是罵人的詞 06/21 19:50
11F:推 SealOn:跟樓上同感 06/21 20:13
12F:→ gaykids:自己帶有惡意罵人Gay 則Gay有汙辱意義 並非Gay為汙辱 06/21 23:56
13F:推 s80385:終於勝訴了喔,還上新聞。 06/22 13:22
※ pipiylc:轉錄至看板 lesbian 06/22 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