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tai (小臺)
看板gay
標題Re: [怨念] 傻眼!跟某年輕小gay的嚴重代溝!<請小心>
時間Thu Feb 19 20:44:32 2009
※ 引述《gawk (gawk [n]:呆子,笨人)》之銘言:
: 最早一開始是一個台客國中板弟, 一開始的時候真的非常帥
: 會撒嬌, 會聽話, 但後來就變了, 變得要錢的時候才會去找老闆
: 上床的時候跟老闆"無意地"提到他最近想要什麼...
: 東西到手, 就等到下次想要的時候再回來
痾...看完我也很傻眼,你是說那個老闆跟國中板弟"上床"...是吧!?
我之前PO文寫自己的感情跟性生活,比方說去三溫暖啦~去找按摩啦~
還有上UT約人啦...(雖然UT認識的都不跟我那個那個~<怨念>)
個性花癡又多次企圖推倒百八等,
我想說的是,身為一個小淫娃,並不是用道德的尺度來看這件事,需事先聲明!
這篇文章所說的,是一件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為!
依我國的刑法規定來看,未滿十六歲之人其實是沒有性自主權的!
也就是說,此文中的老闆與該國中板弟即便是兩情相悅,與未滿十六歲之人性交,
該老闆就是觸法了!誇張一點來說,即使是國中板弟自己脫掉褲子拜託老闆幹他,
老闆還是犯罪!這是規定在刑法第十六章妨害性自主罪中:
刑法第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此罪的法定刑度可是很高的!至少三年起跳!比開車不小心撞死人的刑度還高!
再來要說明的,若文中老闆已滿十八歲,犯刑法第227條,是屬於"非告訴乃論"!
也就是說,知道這件事的人都可以去告發你老闆喔!檢調單位若知道了,也必需主動偵察!
(所以金星製作即使不在意楊宗緯的年齡謊報問題,畢竟當初多少人就為了聽楊宗緯唱歌,
而開始收看超級星光大道;但看了新聞加上楊宗緯於節目中坦誠,檢調單位就需主動偵辦,
這就是"非告訴乃論"的意義~)
若有人看了此文,跟你套話問你那老闆是誰,那可就......
也或者是那國中生懂法律,又要不到東西,跑去告那老闆,那老闆就毀了,
特別現在是一罪一罰,文中的老闆看來跟國中板弟不只上過一次床吧......
還好你說的只是一個虛擬的故事罷了......對吧!?
我唸書的時候到地方法院打工(約聘),輔導一群行為偏差的國中生,
其中有一個國中生跟一個三十歲的圈內人發生關係,那個圈內人也被告發,後來被判刑!
而那國中生弟弟也被強制隔離心理輔導一個月(所謂隔離是指被帶離家中的意思)
不過各位先別氣,不是因為性向問題被輔導,而是這事件所帶來的一些心理上的問題所致~
可是常常都聽到有人國中就早秋,就跟班上同學或學長那個啊,
也都大喇喇地四處說嘴,不也都沒事不是嗎?
也就是說若兩個國中生兩廂情願而做愛做的事呢?
就我一開頭所說的,就法律來說,未滿十六歲是沒有性自主權的,
兩個國中生愛愛當然還是犯法啊!但跟上頭所說的案例有很大的差異在於,
未滿十八歲的人若與未滿十六歲的人性交,不一定會被"關",而且屬"告訴乃論"!
我們來看一下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
刑法第227-1條 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指刑法第227條),減輕或免除其刑。
刑法第229-1條 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
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很多國中老師都知道班上誰誰誰跟誰誰誰做了愛做的事,但也無權告發,因為"告訴乃論"的
關係!
告訴乃論的提告,基本上是由被害者提出,
除了被害者為可提告之人外,刑事訴訟法還有很多規定,於此就不贅述了~
要特別提的是,兩個國中生做愛,父母也有提告權!
比方說,羅密歐與茱麗葉未滿十六歲就上床做愛,羅密歐不會告茱麗葉,
茱麗葉也不會告羅密歐,廣大的讀者群也無權提告,檢調知道也不能怎樣,
但是因為他們兩家是世仇,兩方父母就可以互告~
所以要提醒各位網友,跟未滿十六歲小朋友愛愛,不管是否兩廂情願或者你是被半推半就,
就是觸法!又因為"非告訴乃論"的關係,這種事千萬別拿來說嘴PO文或大嘴巴!
幫各位整理一下國高中生的弟弟,各年級的年齡對照表(早/晚讀或跳級例外) :
國中一年級 滿12~13歲
(意思是說,唸國一一定滿12歲,但國一有一整年,所以有人會開始滿13歲)
國中二年級 滿13~14歲
國中三年級 滿14~15歲
高中一年級 滿15~16歲
高中二年級 滿16~17歲
高中三年級 滿17~18歲
也就是說,一般而言,一個高二生一定滿十六歲,如果他是你的天菜的話,呵呵~
但對未滿十六歲的天菜弟弟,即使他求你幹他,也千萬要忍住啊!
話說,除了法律尺度外,我本想嘮叨幾句,但與gawk大的想法差異大,我還是不提了!
說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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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真相 :
現實版的大蕃藷(知道老夫子這部港漫嗎?)
=臉大+矮+胖+短腿!
所以有人形容我為"大蕃藷",也有人喊我"小叮噹"~
我個人比較偏好大蕃藷啦!因為大蕃藷比小叮噹腿長一點!
32歲的年紀,卻常被路上的媽媽要求叫我"阿伯"(臺語),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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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175.69
※ 編輯: jasontai 來自: 61.216.175.69 (02/19 20:45)
1F:推 Lykw:您認真了XD 02/19 20:46
2F:推 brusemo:給個推 02/19 20:49
3F:推 GP02A8591:推 認真魔人 @@!!! 02/19 20:55
4F:推 poloo9:想當年 我也曾經跟一個國中弟弟 02/19 20:56
5F:推 GP02A8591:回想起來 我國中還真是單純...囧 02/19 20:58
6F:推 perusic:所以我該慶幸我是到高中才開始進行圈內交友嗎 XD 02/19 21:00
7F:推 biup2:這篇長知識,兩小無猜條款啊... 02/19 21:06
8F:→ chitakudo:跟兒童有關的性法律 成人年齡到底要訂在幾歲... 02/19 21:16
9F:→ chitakudo:常常是保守團體跟性/別團體爭辯的焦點.. 02/19 21:17
10F:→ chitakudo:這時候與其列舉法條 不如說明各自的立場 好好討論... 02/19 21:18
11F:→ chitakudo:原po也許是想提醒我國法律的現況 不過對法律有批判性 02/19 21:20
12F:→ chitakudo:不要停留在法條上 把討論延伸出去 比較可以反省惡法.. 02/19 21:20
13F:推 viramo:還有『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阿:) 02/19 21:21
14F:推 angelcehugo:還好我對小朋友沒性趣(揮汗) 02/19 22:06
15F:推 ocarina2112:給超級認真的你一個推..@Q@ 02/19 22:26
16F:→ ocarina2112:還好我對小朋友沒性趣(揮汗) (id一樣長也來推一下XP 02/19 22:27
17F:→ tquendi:你認真了,對某些人來說GAY也是犯"罪"的 02/19 22:33
18F:→ tquendi:也不鼓勵,但有些時候感情是蠻難去講對錯 02/19 22:33
19F:推 heinecen07: 還好我對小朋友沒性趣(揮汗) 02/19 22:35
20F:→ kevin00277:還好我只喜歡高中生以上的(吐菸) 02/19 22:44
21F:推 potatofat:原PO的真相是我!!!????? 看到簽名檔嚇到.. 02/19 22:49
22F:推 aaronwl:高一那種稚氣中帶了點帥氣成熟的感覺真是引誘人犯罪...XD 02/19 22:50
23F:→ kevin00277:對對對 而且高一是男生剛發育時期 最....... 02/19 22:54
24F:→ kevin00277:人家說剛出爐的麵包最好吃... 02/19 22:54
25F:推 z1228asd:再怎麼好吃的東西都可能會噎死人...所以還是小心為妙! 02/19 23:35
26F:推 newper:您真是專業的小淫娃!XD 02/19 23:51
27F:噓 LVMAN:1.這個是常識 2.文中說好像是很久以前 應該已經過了追訴期뜠 02/20 00:35
28F:→ jasontai:因為我說了一個常識所以你要噓我? 02/20 00:52
29F:→ jasontai:我的本意只是要提醒還不知道這個常識的人小心觸法罷了~ 02/20 00:54
30F:→ jasontai:gawk大的所描述的情節若屬實,有"20"年! 02/20 00:56
31F:→ jasontai: 的追訴期 02/20 00:56
32F:→ jasontai:是因為你的專業是法律所以我的PO文讓你覺得搬門弄斧嗎? 02/20 00:58
33F:→ jasontai:我不期待你了解我被噓的感受,但若有一天你對朋友解說一個 02/20 01:00
34F:推 jojoliu:原PO,NEVERMIND… 02/20 01:01
35F:→ jasontai:你認為是常識的事,結果引來專業人士不屑地嘲弄,你才會了 02/20 01:01
36F:→ jasontai:解這種心情吧! 02/20 01:02
37F:推 Jerhyn:原po不當補習班老師好可惜,我上課上得好開心 XDDDD 02/20 03:20
38F:推 strellson:.. 02/20 11:44
39F:→ duplicator:好想看小淫娃的真相~(誤) 02/20 12:20
40F:推 jojoshyu:推認真 不過很實用 對未成年下手 有點可怕@@ 02/20 20:02
41F:推 o2boy:推 02/25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