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OLOCEAN (深海魚)
看板gay
標題Re: [聲明] 徵求板友對同性婚姻法遭擱置的心聲
時間Sat Nov 4 00:21:27 2006
(1)職業:大學生
(2)選區:高雄
(3)想說的話:
對同志婚姻持反對意見的立委們,我目前跟你們一樣,是個異性戀,但我們
對這議題的看法不同。
繁雜的議事立法程序,我不懂;法律條文的文字遊戲,現在的我絕不敢自稱
能理解全部涵義,或許永遠沒有完全理解的一天,但懂不懂這些我想都不是
重點,重點是我為何對同志婚姻持贊同的立場。
反對同志婚姻的理由很多,在傳統、道德及宗教等等,都可以見縫插針,很
多人已經就正反兩方討論過,在此不贅述。我想表達的是我對此項法案的看
法。在我的觀念中,婚姻是為了兩個相愛的人所設計的一種儀式,在法律上
也是一種保障,一張薄薄的證書在每個人眼裡意義都不同,但它確實代表著
社會的認同和權利的依據。是的,結婚是一種權利,我是女性,目前是異性
戀,我享有結婚的權利,我可以去實行它,也可以拒絕它,因為我負了完整
的義務,所以我有選擇權。而同志朋友呢?男同志也服了兵役、繳稅及受教
育的義務,女同志也跟我一樣,該盡到的義務也都盡了,那為什麼他/她們
得到的是如此不平等、如此殘缺的權利?婚姻,是兩個相愛之人的結合,而
沒有人有權力去要求、去強制規定任何人的伴侶都必須是異性,神也好傳統
觀念也罷,都是人造出來的,是人造的就是人能改的,沒人能保證到底什麼
觀念才是正確的,所以才要學著尊重。
希望所有的人們能夠換個身份仔細想想,如果今天向全社會要求一個完整且
合理權利的人是你/妳,你/妳會希望得到怎樣的答覆?又如果因為陳腐的
價值觀和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阻撓了你/妳得到與所愛之人廝守終身的合法
性,心裡又會是多麼的失落?只是想和所愛一同得到眾人的祝福、一起到戶
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在代理對方處理要事時,能在關係欄上填上”夫妻
ꄊ 或伴侶)兩個字、一起過著平淡但幸福滿足的生活直至另一方逝去……,
只是這樣平凡的心願,但在遇上法案被凍結的同時卻又是那麼的遙不可及。
但是婚姻,從來都不代表只是一男一女的事,而是兩位”相愛”之人的事,
婚姻的目的從來也不是繁衍後代,如果婚姻是為了增加人口,那不願懷孕生
子的女性豈不都沒有結婚的資格?或許,核准了同志婚姻的法案,也不能代
表社會上對同志婚姻的支持,但相信只要假以時日,讓它成了常態,也就是
接受的一大步了,總會產生新的傳統。
關於同志婚姻,我想不出有什麼害處,只認為此法案的通過對於同志朋友而
言,是一種勇於做自己的鼓勵,對普遍的異性戀者而言,是一個學習接納並
拓展視野的機會。我想,這樣的一個法案不是乞求,而是勇敢的爭取,在此
懇請持反對意見的委員們,能夠以感同身受的角度想想,並在忙碌的行程中
撥個半小時仔細思考反對的原因及原因是否合理,也請在看完眾多的意見中
,試著接受以往不曾面對的事物,這對您應是有利無弊。就更現實面來考量
,同志們有投票權,支持同志運動的人們也各有一張票,聽來很功利,但也
直接易懂。
整個社會要進步,就要培養接納的勇氣,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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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說的話太多,但腦子記憶體速度太慢。。。
真的是雜亂無章啊 OTZ
BY 寫於與行政法吐血蜜月中 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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