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kee (ekee)
看板gardener
標題[分享] 園所簽這條文,賠償一個月薪資是否不合理
時間Sun Oct 1 22:02:14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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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最南端的某園所,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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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 編輯: ekee (118.233.37.100), 10/01/2017 22:07:22
1F:推 car156rate: 嗯....好像沒有賠錢這種事,但提辭呈要三個月前提的 10/02 23:57
2F:→ car156rate: 樣子... 10/02 23:57
3F:→ shirleygirl: 不要隨便簽約,就算園所用合約綁你是違法,你簽了就 10/03 02:18
4F:→ shirleygirl: 代表你認同這張合約 10/03 02:18
5F:推 Asbeer: 違法的合約不會因為簽了名就有效,法律的位階高於合約 10/03 21:42
6F:→ Asbeer: 但是既然已經發現園方有違法的觀念,簽字前就要詳加考慮了 10/03 21:44
7F:推 yaokut: 違法不代表有效,之前簽約時,只有對方有,無效,超過一定 10/04 18:23
8F:→ yaokut: 比例,無效。只是看你是否敢爭取? 10/04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