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liao1990 (j)
看板gallantry
標題[閒聊] 屋大維刺激生育政策失敗的啟示
時間Fri Jan 30 02:09:19 2026
屋大維結束戰亂後,羅馬迎來太平盛世,然而羅馬公民數卻沒有快速回到戰前水平-帝國擴
張帶來財富和奴隸,上層階級沉迷宴飲、浴場、角鬥、賽馬、妓院與社交,不婚不育蔚然成
風。當時平均壽命不到四十,多數公民活不到需要子女照顧的年齡,既然養兒不能防老,還
不如及時享樂。為了把累活都丟給奴隸,奴隸主自己不生育,反而鼓勵奴隸生育以補充勞力
缺口。此外養育合格公民後代的成本(教育、社交、聯姻)極高,生太多後代,家族也沒有多
餘資源來栽培。
眼見羅馬精英偏好蓄妾、與妓女或情婦交往而非婚姻和多生子女、傳統道德式微導致稅基減
少。屋大維於三次人口普查(前28年、前8年、14年)後決定立法刺激生育率。
「羅馬公民們,既然自然如此安排,我們就應當為長久的存續著想,而不是短暫的快樂…我
們起初不過一小撮人,卻藉由婚姻生子讓我們不僅在公民的勇武也在人口上超越全人類。因
此我們必須以無盡世代傳承來安慰我們凡人的一面。」
屋大維於前18年頒布《尤里烏斯婚姻法》:針對元老與騎士等有產自由民,鼓勵適齡結婚、
階級間婚姻(允許非元老娶釋奴,子女合法);單身狗無法完整繼承遺產、需付更高稅、禁
入公共遊戲/劇場;生3子以上男子免公職義務/監護責任、優先升官/候選;女子免男性監護
權、可獨立繼承/處理財產。
公元9年的《帕披烏斯–波派烏斯法》針對釋奴更細則(生2–4子減輕對恩主義務、女性釋
奴4子可獨立立遺囑);通姦為公罪,丈夫須在3天內離婚並告發否則同罪;父親可當場殺死
姦夫;姦婦罰沒半數嫁妝+1/3財產、流放島嶼;姦夫罰半數財產、流放不同島嶼;丈夫可殺
姦夫。
政策引來強烈不滿,騎士公開要求廢法,屋大維不得不放寬限制。社會出現假訂婚、假離婚
、假結婚、假領養以獲特權。兩位擬法執政官本身無子無婚引發爭議,屋大維女兒茱莉亞也
公然嘲諷父親:「我父親讓我生孩子,我卻讓情人快樂。」
公元前2年茱莉亞的通姦醜聞爆發,涉及多名高官(據說包括尤魯斯·安東尼烏斯等)。為了
以身作則,屋大維親自向元老院報告,他依自己頒的
法律將女兒流放到潘達特里亞島,嚴禁男人接近、禁酒、訪客需經他親批(需描述訪客身材
)。儘管母親斯克麗波妮亞自願陪同流放,茱莉亞仍於公元14年餓死。
普查數據顯示公民數增長(前28年約406.3萬 → 前8年423.3萬 → 14年493.7萬),但主要
來自行省公民權擴張、大規模釋奴與普查範圍擴大,本土義大利有產自由民生育增長乏力。
婚姻與家庭依然不受歡迎,不生育仍盛行。後世逐漸修改弱化相關法律,君士坦丁因基督教
反對,幾乎全廢止,僅保留部分階級通婚禁令(如元老禁娶女伶)。
現今多國面臨低生育率,歷史顯示純罰款/獎勵或道德說教效果有限,需配合育兒成本降低
、性別平等、職場友善與文化轉變,強制措施常引發新問題、反抗和表面遵守。人口危機往
往是社會轉型的鏡像,而非單純經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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