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ee (台灣人在國外)
看板foreigner
標題Re: [心得] 我的優質外國男友。
時間Fri Nov 10 20:55:13 2006
我是因為正在念一個比較有意思但是不符合辦簽證資格的課程,
但既然本來就有結婚打算,所以乾脆整個提前比較方便和省錢。
(當然我要再去延長原本簽證也不是不行,但是不一定划算。)
我們花了近二個月商量是否要結婚,八月正式訂婚,十二月要回台灣結婚。
回台灣結婚,是因為總要給父母一個交代,
而且洋女婿也是該見岳父岳母,看看我長大與生活過的地方。
我也是那種不喜歡讓家長太早知道我有男友類型的人(他們會很緊張),
所以時機成熟後,我才開始說明整個狀況。
相對之下,他的父母很早就知道我了,也去拜訪過好幾次。
我們倒是當初因為同居會比較便宜才住在一起(倫敦房租貴到不行),
也是同居後,才開始慢慢存了錢。
因為渡過了同居生活的階段,我們更確定即使結婚後也不會有問題,
所以決定可以來結婚了。
(這點還經過他的朋友,我的弟弟和堂妹來認證喔!)
我想妳還是該要找時機說的,說明是為了讓大家之後都得到解脫。
我和父母說他的存在(我用email),忽然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
我猜他們的心情大概是:原來我女兒也有人要!(因為我總是隱瞞有男友的事)
我們總是預想他們會有多震驚,但事實上可能沒這麼嚴重喔!^^
祝好。
※ 引述《usagirl (米國女子)》之銘言:
: 坦白說的我狀況跟你類似
: 和男友交往兩年 因為換工作的過程出了差錯 工作簽證不保 變成喪失居留權
: 當時本來應該要立即離開美國
: 但我的男友不希望我離開 我也想留在美國拼拼看 所以我們就火速到拉斯維加斯結婚
: 一回來馬上遞件辦綠卡 我們兩家人跟朋友都不知道我們結婚的事
: 甚至應該說 我們兩家人都不知道我們交往的事
: 我們也沒有住在一起依舊是各住各的 因為經濟情況不容許我們住在一起
: 現在我還在等待工作證下來才能工作 雖然已經可以合法居留了
: 但我卻想離婚了 只是覺得很對不起他
: 因為他會有婚姻紀錄 而我回台灣還是可以以單身自居 台灣沒有我的婚姻紀錄
: 在沒有經濟基礎下結婚 沒有自己的家 其實真的是一點都不浪漫
: 再說因為兩家人都不知道我們在交往 一開始沒說 變成以後找不到機會點說
: 我總不能突然有天跟我爸媽說 我結婚囉 而且我跟那個美國人其實已經交往兩年多了
: 我的個性是一向不跟爸媽報告我在外面的行為 完全不讓他們管我的事 絕對獨立自主
: 他們甚至不知道我到底有沒有交過男朋友 雖然我已經玩了不少年了
: 現在這種情況很尷尬 要隱瞞已婚的身分以免朋友知道 老實說我擔心哪天會有破綻
: 又怕移民局的人來查 到時結婚的事曝光很丟臉
: 現在想想不如回台灣算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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