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che (trainspotting)
看板foreigner
標題Re: [請益] 美國人在台灣公證結婚
時間Wed Nov 16 00:33:33 2005
※ 引述《missouffle (missouffle)》之銘言:
: ※ 引述《vache (trainspotting)》之銘言:
: : 如果是在美國申請的,要先拿去美國的外交部認證,再拿去台灣駐
: : 美單位認證,回台之後再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認證就可以用了.
: : 台灣的法院公證處接受英文版的文書.
: : 你男友只需準備好單身證明跟護照就行了.印鑑部分用簽名代替.
: 請問這表示不需要特別取中文名字對嗎?
: 我辦戶口登記的時候,也可以直接用他的英文名字?
公證時不需要取中文名字,登記戶口時才需要.
戶政事務所會有一張中文名字同意書,你們自行取好中文名字填上就可,
最後再由你先生本人簽名.
: : 聽說美國公民可以在AIT申請單身證明,如果他在美國居住地不方便
: : 到我說的那兩個單位認證文件,也許到台灣來申請單身證明會比較好.
: : 不過您最好親自打電話給AIT確認,比較保險.
: 我問了有人告訴我在AIT只要10分鐘就可以拿到單身證明,只是要nt$1000的手續費。
: 有人提醒我如果在台灣先註冊結婚,赴美的手續會更複雜,
: 因為連觀光簽證都申請不到,要申請k-3,那樣需要等幾天才能拿到簽證?
: 兩個人都須要面談嗎?還是我可以請他拿回美國去申請,
: 這樣會不會比較快些?有沒有人有經驗的可以分享一下。
: 謝謝大家 :)
我嫁的不是美國人,這個問題就幫不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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