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che (trainspotting)
看板foreigner
標題Re: [請益] 美國人在台灣公證結婚
時間Mon Nov 14 00:04:52 2005
※ 引述《missouffle (missouffle)》之銘言:
: 我們想到法院公證結婚,先取得結婚證書再申請美簽,
: 請問除了需要單身證明已外,還需要準備哪些東西?
: 那份原文的單身證明我拿到台灣的機構去認證就可以了嗎?
如果是在美國申請的,要先拿去美國的外交部認證,再拿去台灣駐
美單位認證,回台之後再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認證就可以用了.
台灣的法院公證處接受英文版的文書.
: 用印的印鑑該怎麼辦?有沒有人可以分享你們在台灣公證的經驗。
你男友只需準備好單身證明跟護照就行了.印鑑部分用簽名代替.
聽說美國公民可以在AIT申請單身證明,如果他在美國居住地不方便
到我說的那兩個單位認證文件,也許到台灣來申請單身證明會比較好.
不過您最好親自打電話給AIT確認,比較保險.
: 原本是打算到美國結婚的,但是單身簽證似乎很難過關,
: 所以臨時改變主意他先拿觀光簽證來台灣,
: 然後我們在法院公證。麻煩大家分享一下你們的經驗。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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