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rrasic (喜歡不怕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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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外籍配偶沒身份證 寸步難行
時間Thu Nov 18 11:26:54 2004
【聯合新聞網 記者蘇秀慧/報導】
未來外籍配偶歸化我國國籍時,不但要會說國語,還要瞭解台灣人的權利義務,可能還要
經過考試;不過,學者專家卻認為,外籍配偶無法融入台灣社會是因為少了一張身分證
「寸步難行」,應該讓有居留權的外籍配偶擁有工作權、享有社會福利,「婚姻移民」也
不應限制財力,才是解決之道。
「台灣郎」娶外籍新娘愈來愈普遍,在台灣有32萬外籍新娘,她們常因語言隔閡而無法融
入台灣社會,因此,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外國人申請歸
化我國國籍時,必須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的基本常識。
至於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的基本常識,其認定、測試、免試、收費及其他應遵行
事項的標準,由內政部訂定,因此外籍配偶未來可能必須通過考試才能歸化我國國籍。
這項制度在歐美國家已行之多年,不過,「移植」到台灣是否行得通?部分學者則持保留
態度。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廖元豪表示,外籍配偶不是不融入台灣社會而是融不進去
,因為,外籍配偶欠缺了一只身分證,在台灣,工作要身分證,享福利要身分證,沒有身
分證「寸步難行」。
廖元豪指出,外籍配偶歸化我國國籍,必須每年在領域內居住滿183天以上,並持續達3年
以上,在沒有歸化我國國籍前,就無法取得身分證,反觀美國,擁有綠卡者可以享有幾乎
和美國公民一樣的工作權、生活權等,政府應該讓有永久居留權的外籍配偶也享有工作權
等,如此外籍配偶才能取得和一般民眾平等的地位。
而外籍配偶歸化我國國籍還有財力限制,必最近1年平均每月收入逾基本工資(1萬5840元
)的2倍,或有基本工資24倍的存款。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夏曉娟強調,世界
先進國家對於「婚姻移民」是沒有財力限制的,這是依親、家庭團聚不應有財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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