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rrasic ()
看板foreigner
標題Re: [討論] 老外被打,台灣真民主?
時間Tue Jun 22 00:49:21 2004
唔~~在兩邊好像有點衝起來之前
請大家都冷靜一下喔
其實你們互相同意的地方比不同意的地方多啦
大家都同在擁擠的小島上
更需要互相體諒吧
※ 引述《ntuwalker (鼠狗大戰)》之銘言:
: ※ 引述《za12369 (6/16去mos ^^ 耶耶)》之銘言:
: : 那天如果有仔細看電視新聞的畫面的人應該有注意到
: : 我們老師那天只是手揮過去一下 馬上縮回來 很像在搞笑
: ^^^^^^^^^^^^^^^^^^^^^^^^^^^^^^^^^^^^^^^^^^^^^^^^^^^
: 不覺得......
: 至少我個人看那個畫面,感覺不像是在搞笑
: (感覺是你們老師自己喝醉了......
: 如果不是,那我只能說他的態度很輕挑)
: 就算你的老師只是在搞笑,
: 我認為也不應該
: 都已經是成年人了,起碼應該知道什麼情況可以開玩笑,什麼情況該正經吧!
: : 他根本就沒意思要打警察 那個警察馬上烏住肚子好像很痛的樣子
: : 靠盃 裝什麼裝阿 最好那樣會痛啦
: 除非你有明確證據,證明那個警察沒有被打中,
: 否則你最好少講這種話
: : 我們會相信老師在搞笑 是因為平常他就是那樣瘋瘋癲癲的
: : 而且他曾經得過和平獎 他不可能出手傷人
: ^^^^^^^^^^^^^^^^^^^^^^^^^^^^^^^^^^^^^
: 這種話是你個人的假設跟情緒性字眼,
: 不想評論太多,不過我百分之百不認同這種邏輯
: : 我並不是因為他是我老師就幫他講話
: : 事實上 他在學校教書也不會很認真 很混
: : 上他課我都覺得浪費時間浪費錢
: : 作教學評鑑的時候給他的分數也很低 希望換一個外籍老師
: : 但這些都不代表 一個議員可以這樣賞人一巴掌
: : 在警察局的時候 你們也可以從畫面上看到他臉上被打的多慘
: : 整臉都紅紅的 瘀青
: 關於議員打人的部分,我認為應該將議員移送法辦,
: 畢竟是他的不對
: 濫用權力,動用私刑,確實該受罰
: : 那位黃宛如議員一邊大聲叫囂 一邊大吼說
: : 來到中國 就要以中國的法治來治
: 這句話沒錯,
: 難道我們還要把他交給他所屬的國家來審判??
: 錯的應該是他濫用私刑吧!
: : 既然老師和解了 我們沒有理由跟立場幫他上訴
: : 他很假 他說打他是為他好
: : 但是他在電視上那副嘴臉令人印象深刻
: : 一個外國人不會講中文在警察局
: ^^^^^^^^^^^^^^^^^^^^^^^^^^^^
: 小小質疑,如果他在台灣教書,為何會完全不通中文呢!?
: (我不能要求他要非常精通,但是至少做個日常溝通,應該沒問題吧!)
: 以前我的高中母校也有聘請外籍教師,一樣是金髮碧眼的白人,
: 可是他中文好的很,比很多台灣人的中文更標準
: : 警察也不會想去找個翻譯來
: : 黃宛如議員也不會去找個翻譯
: : 欺負他聽不懂中文
: : 這個就是台灣議員的水準...
: 嗯....
: 這一點我覺得台灣警察機關要改進的,
: 就算我們不可能準備各國語言的翻議,
: 起碼可以招考一些具備英語能力的翻譯官,以備不時之需
: 省得麻煩,不過我仍然覺得你的老師來台教書,卻不通中文,
: 他自己也應該負一點責任吧!
: (抱歉,因為聽你的文章描述,我感覺他好像完全不通中文吧!)
: : 經過這件事情 徹底看清
: : 台灣的警察就是濫 議員就是賤
: ^^^^^^^^^^^^^^^^^
: 我估計你大概不知道美國警察常常惹起的是非,
: (譬如白人員警圍毆黑人嫌疑犯)
: 如果知道,我想你大概就不會這麼意外了
: : 在電視上做一套 私底下對人動用私刑
: 如果你po這篇文章的時候是在氣頭上,
: 我覺得你最好等你自己冷靜下來的時候,
: 好好想想,
: 這種說法對我們全體的警察人員是否公平
: : 在警察局裡圍毆一個外國人
: : 那個議員更濫 踹臉 賞巴掌 叫囂樣樣都來
: : 這樣跟流氓有什麼兩樣?
: : 然後再道歉的時候 說是為了他好才打他
: : 那個嘴臉 這個會讓我印象深刻...
: : 這是我大學以來 第一次的深深體驗
: : 要努力賺錢移民.....
: : 台灣真的待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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