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rrasic (每日都有吋進.....嘿..)》之銘言:
: 首先沒有特殊情況的話,入境通常就是以『觀光』為理由
: 建議他找台灣的大使館或是辦事處,辦一個『重入境許可證』
: 我不清楚新加坡,但是我知道香港有辦事處。
: 這個許可證效期是兩個月,可以延期兩次
昨天我們去辦簽證
結果小姐說什麼他不可以辦重入境許可證
問理由也沒說清楚,就是說不可以
最後給了一個兩個月不能延期的:~~~
不過還好是本來七月我們就要去香港
所以會出境一次
想請教您,這個『重入境許可證』是不是很難辦啊
我們是想不然去香港的時候再辦一次看看
因為她就是說什麼現在沒有這種的啦
要在台灣有工作或是有商務理由才可以辦啥的
那很奇怪耶
難道沒有人在台灣旅行超過兩個月的喔
在台灣可以辦嗎??
如果可以,我們六月先在台灣辦
※ 編輯: divina 來自: 218.186.227.86 (05/08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