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icelau (期待好運降臨)
看板finding
標題Re: [遺失] 黑色圓點tote包
時間Thu Oct 25 20:33:1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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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po者
今天下午接到了爸爸打來的電話
說有人把我的證件和鑰匙用掛號寄回來了
(也就是說,有跡可尋)
就算回來的有皮夾(但裡面的錢全都拿走了)
更不用說其它相機、手機還有ipod,當然一樣也沒回來
大家覺得
我應該要打電話去原寄郵局問是誰寄的嗎?
警察當然是覺得,小偷(?)肯把證件還給我,就算是很有良心了
那我是不是應該也那麼認為呢?
感覺頗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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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54.139
1F:→ alicelau:如果這是轉文,請通知我,我會刪掉^^ 10/25 20:33
2F:推 prince:說不定寄還你的人看到你的皮夾時就真的只看到你的皮夾, 10/25 23:58
3F:推 prince:其他值錢的東西是被棄置你的皮夾的人拿走的。 10/25 23:59
4F:推 prince:所以有可能會冤枉好人喔。 10/25 23:59
5F:推 ffs:哇塞...你這樣以後我撿到東西哪敢送去警察局阿 10/26 07:56
6F:→ ffs:過幾天去領回來的人說"怎麼少了一百萬"....那我不就冏了 10/26 07:57
7F:推 alicelau:當然我也害怕誤會好人,不過如果當初他有留資料的話,我ꐠ 10/27 00:18
8F:→ alicelau:我也會當面跟他致謝,畢竟證件和鑰匙,也是我的寶貝。 10/27 00:19
9F:→ alicelau:但無法判斷真相也非我本意,不會再追究下去了。 10/27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