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sofScor (魔流劍風之痕 爆走)
看板fightforland
標題Re: 大家可以幫我轉文章嗎?
時間Fri Aug 1 10:40:21 2003
※ 引述《godsound (?/!)》之銘言:
: 拜託囉...
: 把"安坑被坑殺的那一篇,轉到各地去
之前我把這篇轉到總統府的信箱去
然後他是回了信
看看吧
親愛的網友:您好!
感謝來信。擁有乾淨美麗的生活環境,確實是每位國民基本的願望,絕對無人希
望垃圾就在我家後院,但台灣地狹人稠,承載眾多人民的生產&排泄,因此有些措施是不
得不然的,但我們也希望各縣市政府在執行上能更加細膩,以減低對環境的衝擊,以下是
節錄自台北縣政府的新聞稿供您參酌: 新店安康一般事廢掩埋場設置聲明稿 ----------
發佈單位:環保局 發佈類別: 新聞類 發佈日期: 92年07月07日
截止日期: 92年08月07日
發佈內容:
一、針對今天在新店安坑地區因民間公司申請掩埋場的設置,依環境影響評估程序舉辦公
開說明會,而引起民眾抗爭,導致說明會的中斷,縣府環保局深表遺憾。今天舉辦的
公開說明會是否有效,縣府環保局將依據環保署的指示,提供說明會辦理過程的具體
資料請環保署確認。
二、台北縣目前廢棄物的處理現況,家戶垃圾部分,每天產生3,677公噸的垃圾,由新店、
樹林及八里三座焚化廠及八里掩埋場處理,焚化率達85.7%,家戶垃圾已經100%妥善處
理;而台北縣為工商大鎮,合法登記的工廠數量就超過2萬7千多家,其所產生的事業
廢棄物,除八里掩埋場每天協助處理200公噸,其他大多運往中南部處理,而這些廢棄
物如果沒有妥善處理,對環境將可能造成污染,而像溝泥、灰渣等不可燃的廢棄物,
一定必須送至掩埋場處理。
三、為妥善處理全國事業廢棄物,環保署訂定了「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一般事業廢棄
物(含垃圾焚化灰渣)最終處置場設置計畫」,各公營機關及民間公司都可以依循這
個計畫,申請設置一般事業廢棄物的處理場。縣府環保局基於實際縣內需求,依此計
畫受理民間的申請及審查。由於本開發案係以「建設-營運-擁有」(BOO)的模式,
即民有民營的方式申請設置,因此對於掩埋場場址的選定,縣府環保局並無主導權或
預設立場。
四、針對民眾關心的開發面積、交通及生態問題,本項開發計畫(含聯外道路)的面積為
58公頃,實際開發面積約26.2公頃,掩埋面積20.9公頃,掩埋容量(含覆土)為718萬立
方公尺;避免交通的衝擊,欣服公司在營運時間承諾時段為早上10點到下午5點執行;
掩埋場的設置也不會影響基地旁已設置的蝴蝶園,同時在進場前施作2公頃的『安坑生
態園區』,作為環境指標並供參觀教學之用
五、廢棄物掩埋場屬於民眾厭惡性的設施,縣府可以理解;針對掩埋場對環境可能造成的
衝擊,縣府環保局也將以最嚴謹的態度來依法把關、嚴格監督,不會讓業者輕率動工
。
新聞聯絡人:蔣本芝 電話:29603456-4292 再次感謝您的來信,如果仍有疑慮,建議您直
接去電02-2311-7722,或進入環保署民意信箱,表達您的看法。祝福您
順心如意
總統辦公室 200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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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5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