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ah (怪女孩出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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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轉錄]同志遊行 力爭結婚、領養權
時間Sun Nov 2 20:08:00 2003
※ [本文轉錄自 NCCU_Herself 看板]
作者: marchday (書永遠唸不完) 看板: NCCU_Herself
標題: [轉錄]同志遊行 力爭結婚、領養權
時間: Sun Nov 2 12:57:50 2003
【記者陳英姿/台北報導】
台灣第一次的同性戀遊行昨天在台北街頭舉行,上千名同志和支持同志運動者參加,許多人裝扮奇異造型,呼喊「同志要結婚、給我領養權」的口號,遊行隊伍飄揚彩虹旗幟,伴著同志熱鬧踩街。
隊伍到達西門町紅樓,主持舞台節目的兩位女同志忘情示範「蕾絲邊」(女同性戀者)如何熱吻,讓前往致意的台北市長馬英九開開眼界。女同志問馬英九:「如果我們現場每位同志都相愛、願意結婚、願意領養小孩,你願意給予祝福嗎?」馬英九說:「願意。」但他沒承諾「證婚」。
由台北市民政局連續主辦四屆的「台北同玩節」,今年首度由定點擴展向街頭,由同志暱稱為「公司」的聚會聖地二二八和平公園出發,走向西門町紅樓,全台廿幾支隊伍、超過五十個團體參加,人數之多超過承辦單位預期。承辦的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原本請不願曝光的同志戴上面具遊行,結果大多以真面目示人,形同一次同志大出櫃。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文宣部主任巫緒樑表示,同志能在太陽下表現如此坦蕩,和現場高昂氣氛感染有關。參加遊行的女同志「小維」說:「同性戀者一樣可以在陽光下行走,沒什麼好遮掩的。」
興奮的氣氛也感染旁人。當遊行隊伍從二二八公園出發,經過衡陽路前往紅樓時,一位在書局工作的謝小姐和同事跑到騎樓下看遊行,興奮地指著遊行隊伍說:「還有人扮藝妓!我覺得他們蠻勇敢的,我也很想下去走!」
遊行隊伍高唱「當我們『同』在一起」,還搭配軍隊的精神答數。雖然法務部的人權基本法草案已決定列入同志組織家庭權和收養子女權,但在通過立法前,遊行同志仍高喊:「同志要結婚、給我領養權
!」卅二歲的陳先生和幾位朋友推著空的娃娃車走在隊伍中,希望表達同志有組成家庭的權利。
隊伍裡相當搶眼的當屬BBS同志游泳版的七十幾名成員,有二、三十個只穿一條泳褲遊行,身上並有彩虹彩繪。他們來自各行各業,基於共同的性傾向和運動興趣,在網路上結為團體,每周固定「泳聚」。
衣服穿最多、最重的,是同志書局「晶晶書庫」老闆賴正哲和同志酒吧Funky老闆「二哥」。二哥扮成楚霸王,阿哲反串虞姬,吸引眾人目光,也向勇敢出櫃的已故香港藝人張國榮致敬,虞姬是張國榮生前著名角色之一。
民進黨立委蕭美琴、國民黨市議員林奕華、中央大學英語系教授何春蕤等人,都出現在隊伍中聲援。另外,關懷勞工權益的工殤團體,提倡妓權的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兩性平權教育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等非同志團體,都前來「弱勢相挺」。
【2003/11/0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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