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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轉貼]產業除罪化 給她保障
時間Sat Oct 11 22:22:09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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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ley (週二晚上別惹我!) 看板: NCCU_Herself
標題: [轉貼]產業除罪化 給她保障
時間: Sat Oct 11 01:26:17 2003
2003.10.10 中國時報
性產業除罪化 給她保障
鍾君竺/苗栗市(日日春協會秘書)
繼今年三月警方查獲第一起越南新娘假結婚真賣淫案例之後,日昨警方再度查獲四名
越南新娘。據四名越南女子指稱,她們是被騙來台嫁給有錢老公或打工賺錢,結果不但被
迫賣淫,而且還拿不到交易的半毛錢。
由於性產業在台灣是地下經濟,小姐要從事性工作,往往只能依靠業者打點黑白兩道
才能從業,在這種依賴關係底下,小姐與業者的權力關係自然不可能對等,合法公娼可以
三七分,私娼只能四六甚至五五分。外籍性工作者更是地下經濟裡的地下,一般而言只能
拿到三成左右,其性工作者加上非法移民的身分,遂成為居中仲介者的肥羊。講理的仲介
者可能會跟小姐談好分成,不講理的仲介者可能就如此例一樣:「老闆曾表示接客一人得
一千五至二千中,小姐可分六百。但賺來的錢最後都被拿走,小姐半毛也沒拿到。」「接
客五次以下要被打,所以只好乖乖接客。」性工作者的主體性在這種環境裡根本不可能被
看重,更遑論對抗業者的剝削。
如果將性產業還原成一般商業來看待,我們就會明白,外籍性工作者的處境與當年台
灣未討論擬定外勞政策時無異,人蛇不過是仲介,他們只是利用台灣存在的人力與性消費
市場來賺錢。重點是,台灣將外勞經濟與性產業經濟地下化時,他們才更有機會居中賺取
暴利。因為越是地下化,這些想來台謀生的外籍勞工與仲介之間的權力關係就越是不對等
,外籍勞工的生存處境也就越艱辛。要讓這些底層的人們生存有尊嚴,首先得破除政治的
偽善,將性產業除罪化,再來檢視討論性產業裡的外勞政策,才有可能賦予這些弱勢者更
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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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310100021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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