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fl5b (鳳梨)
看板fastfood
標題[問題] 關於勞基法第26條
時間Tue Sep 4 16:21:0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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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fl5b (鳳梨)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關於勞基法第26條
時間: Sun Sep 2 20:24:2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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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fl5b (鳳梨) 看板: ask
標題: [問題] 關於勞基法第26條
時間: Sun Sep 2 20:00:47 2007
想請問一下關於勞基法第26條。
舉例說明
我是在M上班,M的咖啡部。
有一天,因為副理斥責我們沒有做先進先出導致有9個蛋糕要丟掉。
她要我們6個人去平分9個蛋糕的錢...
我非常的不高興,因為我打烊時候,解凍蛋糕我都會寫解凍標籤。
可是每次開店,解凍標籤都會不見。
跟副理說了,她就強調說 我沒有做先進先出,所以要賠錢...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關於勞基法第26條。
雇主可以叫我們平分那9個蛋糕的錢嗎?
因為我真的很生氣。
感覺,她很愛針對我。
昨天也跟他槓上,直接跟他在櫃檯互譙...
最後她就扯別的,就走了。
很想去投訴他。
因為我真的很生氣。
這篇的重點就是問,雇主叫我們賠那六個蛋糕的錢,有沒有違反 勞基法第26條?
不好意思
如下
勞基法26條規定,老闆不得自員工薪水中以任何名目扣薪。所以,例如以遲到、工
作不力、業績不足為由,扣員工薪水是違法的,絕對可以要回來(遲到時最多被扣除「遲
到時間」的工資)。老闆可設定達到一定工作績效將發給的「獎金」:如全勤獎金、業績
獎
金,但「底薪」就必須高於基本工資——時薪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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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4.218.191
1F:推 iloveclever:妳至少把條文的內容給大家看咩 61.225.143.41 09/02 20:02
2F:推 garyfang:去生活法律板問問看 61.231.112.147 09/02 20:18
※ 編輯: afl5b 來自: 125.224.218.191 (09/0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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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推 NTPUslave:26條說不能扣薪水 沒說不能叫你賠錢203.145.192.245 09/04 16:31
4F:推 chenglihao:找95開記者會~會有很多人陪你的 163.17.196.11 09/04 16:33
5F:推 sachiho:勞基法沒你寫的白話文... 203.73.233.31 09/04 21:21
6F:→ sachiho: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 203.73.233.31 09/04 21:21
7F:→ sachiho:用,要引用法條不要去做任何修改... 203.73.233.31 09/04 21:22
8F:→ sachiho:同一樓... 203.73.233.31 09/04 21:22
9F:推 afl5b:所以說除了記者會沒有其他方法!125.224.218.191 09/05 01:48
10F:→ victoriameow:你比較氣的是感覺他在針對你吧= = 61.231.64.192 09/05 03:23
11F:推 dante0627:M內部規定是不能要員工賠錢的 61.62.162.13 09/05 16:00
12F:推 afl5b:是啊,可是她吃定我沒做先進先出, 122.126.0.222 09/05 16:50
13F:→ afl5b:但是我覺得問題不在這邊。我都有寫解凍標籤 122.126.0.222 09/05 16:50
14F:→ afl5b:是打烊的白目把它撕掉的耶! 然後過期也要怪 122.126.0.222 09/05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