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chris (一個人的棋戲)
看板eslite
標題Re: 既然以後聯名卡可以不用開卡,出示就可以有折扣。
時間Thu Oct 6 07:02:47 2005
※ 引述《cielo1318 (西雅圖萬歲)》之銘言:
: 那幹麻一定要搞成信用卡?
: 只是讓誠品多個管道賺銀行錢吧。
: 想要功能強大...只有銀行可以提供?
: 要搞個信用卡功能也不搞漂亮一點,大眾不是有什麼分期卡,
: 怎麼不連那個機制一起加進來?
: 買書可以無息分十二期,何樂而不為?
: 只怕到時候大眾銀行撐不下去...
: --
: 推 belt:店員說要過卡 過卡跟出示不一樣吧 10/05 18:04
: 推 cielo1318:原來還要過卡阿...真是。 10/05 18:17
: → cielo1318:那誠品到底可以從大眾那邊撈多少錢? 10/05 18:19
: → cielo1318:多回饋點給會員嘛~~ 10/05 18:24
: 推 Christabelle:可我那天在敦南那裡聽到說只要出示卡片耶.. 10/05 20:22
原來原po對於科技方面不太懂,
那也難怪會有誤解。
要過卡,已經有人解釋了,
是因為要讀資料,進行判別,而且要記錄消費。
所以不論是用何者方式付費,
(付現,禮券,刷會員卡)
卡片都一定要攜帶,
再也沒有什麼身份證,健保卡,念身份證字號,
等所有的判別資格方式,
舊會員權益存在,與舊會員制轉換成新會員制,
是很多人一直在混淆的事,
舊會員權益存在,
所以舊會員卡肯定可以使用到期限為止,
而舊會員卡中的累積計算到94/10/31,
也就是舊會員卡的使用期限是:
「舊卡背後的期限 + 截至94/10/31止的總消費金額所換算的期限」。
而也因為舊會員制轉換成新會員制,
所以舊會員制不再適用,也不再有累計消費功能。
往後會員資料只剩「新會員卡上的晶片資料」,
舊會員的資料查不到,
「權益存在」,就是出示舊卡。
沒卡沒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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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76.192
1F:→ Bryan:漏洞一:如果辦轉卡,舊卡可以給其他人使用直到過期為止 10/06 10:54
2F:→ Bryan:漏洞二:新辦的卡如果只過卡,就不一定要本人才能使用? 10/06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