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keshichen (tekeshi)
看板eslite
標題Re: 退換貨(有聲品)
時間Wed Apr 20 11:17:41 2005
工作了幾年 讀了幾年的行銷企管 小弟想要分享一個現象
不知為何 在台灣總是消費者是需要被教育的 在交易的行為中買方永遠都是弱勢...
賣方說出的理由永遠是台灣的消費者沒資格受到尊重...
: : 引述《takeshichen (tekeshi)》之銘言:
: : 老實說 我不太懂退換貨與資源浪費有何直接關係? @_@
: : 消費者不是萬能 也不是神 但他是該被尊重的 他口袋裡有賣方想要的錢...
: 賣方自然也需要被尊重。而不是寵壞消費者。
: 有錢就要被尊重?試問這是什麼心態?
為何不能寵壞消費者? 以不同的手段達到交易的完成 這就是市場經濟
試問: 誠品提供舒適的閱讀環境 算不算寵消費者?
柏克萊提供低價的書籍 方便的取貨 算不算寵消費者?
買筆電有廠家拉到三年保固 到府維修 算不算寵消費者?
參考書商提供給老師許多方便的道具如題庫及考卷 算不算寵消費者?
這是資本主義的心態 這是自由貿易的心態! 銅臭味很重是不是?
不好意思 誠品不是一間社區圖書館 它是以營利為目的 那他就得遵循一樣的法則
一樣的以高標準被批判!
: : 歐洲的不尊重消費者方式也許您可以視為對資源尊重的正名
: : 但我更欣賞的是日本對消費者100%尊重(不論是否真誠...) 和美國對於消費者100%信任
: 日本尊重很好,美國信任也很好,
: 可惜台灣都不好。
: 說難聽一點,就是台灣的消費者不值得100%的尊重與信任。
: 這是文化問題,拿其他國家來相比本來也就不公平,
: 不如以台灣自己的消費文化來做為對這種事的拿捏。
為何台灣的消費者不值得去信任與尊重? 與美日的人民一樣是每天辛苦賺錢
假日或是晚上到書局或是其他娛樂場所消費 然後受到不滿意的服務還要自己反省?
奇怪! 在工作上被customer電 我可以要求對方反省嗎? 說他不值得被尊重嗎?
在台灣開店的店家還真好開!
消費就是消費 無國籍之分 更無種族之優劣 永遠都只有一個目標
"to meet the needs of customers."
分享一下老美的行徑: 拿一件燙壞掉的西裝褲要換貨(一個熨斗印在上面)
買一套西裝參加seminar 然後隔天馬上拿去退(我研所同學...)
再來說一些日本人的: 坐計程車走錯一條路 沿路罵司機20分...(金額沒變)
飯店房間垃圾筒有一張紙屑沒清 馬上叫經理出來罵到土下座(下跪)
以上比對台灣 老外會比較高貴 比較不"澳"嗎?
: : 小弟也對退貨的policy不欣賞 可能看過太多老美偷雞的行為
: 小弟所知倒全都是台灣消費者在台灣及美國偷雞的行為。
或許這是小弟比較倒楣 專門碰到老外奇怪的行徑...
: : 但小弟卻相當欣賞這種信任消費者的動作 這是一種服務 這是一種互信!
: : 但對於換貨的要求還是有所堅持!(一樣同意您的說法: 要有購物憑證!)
: : 因為換貨一樣是達到財貨交易的手段... 這是對於貨品負責的態度!
: : 小弟曾於台灣電腦賣場買過一個轉接頭 但因公母方轉接位置弄錯 所以不給換!
: : 試問這樣合理嗎?
: 不良的經驗反射。
: 可惜大哥不是在誠品買轉接頭,不然誠品一定給換。
: 但若是在誠品以「我看膩了」要為換貨理由,
: 我看這下什麼東西都別賣了,
: 開個誠品租書店或誠品圖書館或誠品涮涮鍋好了。
企業的商譽要建立不易 只要有一點不良的反射或是負面的訊息 就可能永遠留失這位顧客
在台灣有一間美商直銷商對於消費者服務小弟就印象深刻 他們宣稱即使你牙膏用到
只剩最後一口 一樣可以退貨! 這是三年前所聽到的 但小弟到現在還是印象深刻
為何在這三年間小弟從未買過他家商品 但還是會記得? 這點就是他成功的地方
就我身邊的人來看好像沒聽過用到最後一口拿去退的...(或許您可能會看過
這是information gap ^_^)
著名廠商每年訴訟賠償近數億美金 換來的是什麼? 一個免費的廣告 一個優質服務的門檻
更多的來店顧客! 更高的reputation!
誠品一家貴為亞洲最佳書局 為何不能有最佳的要求?
或許您不同小弟的觀點 但小弟在用相同法則教育公司同仁時 在顧客的方都有良好的回饋
"嫌貨的人永遠是買貨人" 這句台語俚語與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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