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icher (vx)
看板eslite
標題Re: 點數
時間Thu Mar 3 21:36:48 2005
※ 引述《realy (昨夜長風)》之銘言:
: 如果換成我我也會接近就會給.....
: 對不起我以前是在另一家書店工作
我覺得只要接近450 以上,客人主動要求就應該要給。
會員卡的目的並不是要讓所有的顧客都站在公平的一條線上
現實生活的買賣也是如此,只要雙方高興,我覺得就是一樁好的買賣
站在現實的立場來看,會員卡的目的在於培養顧客的忠誠度,
在於下次顧客會因為這一張卡而再度來消費,
因為這張卡,讓他感覺他不一樣了..這樣一點不一樣,
會讓他下次消費選擇的對象,我們會變成優先的考量
如果為了幾十塊而氣走一位客人,
或是因為多送他一張集點卡,而讓這位客人下次消費或是
讓他向他的朋友宣傳,大家都來這家店消費,一正一負來回之間
因為少了幾塊而不給客人集點卡,這真的是為公司好嗎?
服務業本來就應該站在消費者的立場,
消費者和業者並非絕對的對立,
我想成功的企業應該是尋求雙贏之道,而非零和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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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在歲月中,
時時更新,
從不曾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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