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oletjoe (violetjoe)
站內equal_change
標題Re: [公告] 關於"[黑名] violetjoe-無故放鴿.."一文
時間Tue May 8 10:02:12 2012
這希望是最後一篇關於此事件文章 我也會在3日內自D
由於此事件 造成大家的困擾 我很抱歉 對版主也很抱歉
我也希望事件和平落幕
交換 本身的出發點是開心的事 把自己不需要的東西清出換自己想要的東西
但 大家都是成年人 請對自己言論負責
關於W大的言論 我已備份
且將W大所要的點數加倍還他 也附上金額(包含他的捷運費用等等 估計100)
我與律師討困過
對於 某些尖銳性言論 字眼 請W斟酌
請W大對自己言論負責
我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在此也提醒各位版友們 盡量以體諒的心去交換
並不是每次交換都會成功 但請不要人身攻擊 (如"沒品"或"老師家長沒教好"等...)
謝謝!!
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voly&book=26
※ 引述《Lordleo (國之將亡必有妖孽)》之銘言:
: 事件既已解決
: 整串討論備份於5後刪除
: 有時候 給別人解釋的機會可能會少了不少誤會
: 將心比心一點 社會會更和諧
: 當然 也不希望有版眾利用他人的好心來作亂
: 希望大家身體健康 事事順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231.209
※ 編輯: violetjoe 來自: 140.115.231.209 (05/08 10:03)
※ 編輯: violetjoe 來自: 140.115.231.209 (05/08 10:04)
1F:推 Powar:特地去看了 發現你的文章裡錯字真的很多 05/08 10:58
2F:→ momoko51244:其實我看不太出來被放鴿子的苦主有什麼惡意的言論... 05/08 11:01
※ 編輯: violetjoe 來自: 140.115.231.209 (05/08 11:19)
※ 編輯: violetjoe 來自: 140.115.231.209 (05/08 11:28)
3F:推 wenzen:= =,我只提出請您負擔郵資(共花您24元) 05/08 11:46
4F:→ wenzen:幹嘛自作主張寄錢給我?您這樣,那何必還問我要怎麼解決= = 05/08 11:47
5F:→ wenzen:您把文章備份? 我也要說:您在LAW的文被一堆人噓~我也備份了 05/08 11:50
6F:→ wenzen:LAW板您的文章底下有很多網友質疑您的作為,我也都備份了。 05/08 11:51
7F:推 wenzen:自己先放人鴿子,一邊嘴上道歉一邊要告人,請問這是哪招? 05/08 11:54
8F:→ iscu:看開點 這年頭就是這樣~~ 05/08 12:38
9F:→ alice0730:在公開板面的言語用字真的要小心謹慎 很容易被告 05/08 16:39
10F:→ alice0730:本人有切身之痛:( 提醒大家小心 05/08 16:41
12F:→ iscu:就記者跟電視教的阿...這東西根本沒有保留或不保留的 05/08 19:00
13F:→ golla:怎麼會提到甚麼告不告的QQ 好嚇人 但是我還是不推原PO說到別 05/08 19:02
14F:→ golla:人家人教得怎樣之類的 但是不知道這樣也會也法律的問題~~~ 05/08 19:03
15F:→ golla:而且雙方所說的金額也有很大的出入 看來 不只是放鴿子而已了 05/08 19:05
16F:→ wenzen:樓上~v大自己有錯在先,嘴上一邊跟我道歉,一邊去LAW板發文 05/08 19:35
17F:→ wenzen:打算要對我採取"法律途徑" 結果文被一堆人噓~v大又自己刪掉 05/08 19:37
18F:→ wenzen:我花車錢花時間浪費一個上午的時間在跟她面交,結果被放鳥 05/08 19:38
19F:→ wenzen:回家寫信請v大給我合理解釋=>她11點多有收信,卻沒給我回應 05/08 19:39
20F:→ wenzen:直到我在板上提出黑名,她才出來道歉!卻辯說她昏睡到下午!? 05/08 19:40
21F:→ wenzen:我看她有道歉,又很多人替她說話,也就接受~提出請她花郵資 05/08 19:41
22F:→ wenzen:把東西郵寄交換。只想趕快換完~被放鴿子的部分我就自認倒楣 05/08 19:42
23F:→ wenzen:誰知她又公開說什麼她寄給我的還有附上100元~誰要她的錢了? 05/08 19:43
24F:→ wenzen:1.約定交換放鳥 2.看過信件第一時間無回訊.回信.打電話告知 05/08 19:44
25F:→ wenzen:3.一邊道歉一邊去問要怎麼告我 4.協議補寄卻又附上100元= = 05/08 19:44
26F:→ wenzen:我只想趕快交換了事!她卻一連串脫序..我想我無法與她溝通>< 05/08 19:46
27F:→ golla:0.0 好撲朔迷離 那你要不要就不要跟他交換呢? 這樣比較快 05/08 20:26
28F:→ golla:就是都不要賠 也不要再交換 省的麻煩 05/08 20:26
29F:→ wenzen:我哪知阿~我已給我的收件資料!她說她寄出了~後續一堆動作QQ 05/08 20:29
30F:→ momoko51244:建議w大把多的錢直接捐出去,就此結束這件事吧,唉~ 05/08 20:48
31F:→ golla:我覺得不要捐出去耶 要還給他比較好 QQ 05/08 21:00
32F:推 chungchichi:如果還回去不收的話,請問g大建議如何處理? 05/08 21:43
33F:→ chungchichi:無論最後金錢處理方式為何,我覺得可以讓大家知道一下 05/08 21:44
34F:→ chungchichi:比較好耶!(個人想法 05/08 21:44
35F:→ wenzen:我本來就沒有要$,是她自己莫名其妙加給我= =,我當然不要! 05/08 21:52
36F:→ wenzen:我還沒收到郵件,不知有無她的地址,如果有我會退還 05/08 21:53
37F:→ wenzen:本來就只是很單純的交換~她這樣動作一堆,我覺得很煩很倒楣 05/08 21:55
38F:→ golla:對耶= = 不知道是不是掛號呢? 掛號是不是比較好查? 05/08 22:10
39F:→ chungchichi:總之,w大不能收就是了,要費心妥善處理此事 05/08 22:14
40F:→ chungchichi:應該會有地址吧? 不是還要把ibon券寄回嗎? 05/08 22:15
41F:推 wenzen:我是給郵政信箱(我用十幾年了),是掛號的話郵局會通知我~ 05/08 22:56
42F:→ wenzen:若有地址~我會把ibon券連同100元寄回! 也希望v大別再打擾我 05/08 22:59
43F:→ likesea:體諒的心,請你問你的律師,你的行為有體諒的心嗎? 05/09 01:11
44F:→ likesea:再說說你的律師大名讓大家崇拜一下,這麼正義的律師好棒。 05/09 01:12
45F:推 likesea:應該請原po嘗試去被放鴿子這麼久,再來說說體諒的心超讚!! 05/09 01:16
46F:→ likesea:其實請不要自 D,以免下次有人被放鴿子又較生氣發文的時候 05/09 01:17
47F:→ likesea:又讓雙方都麻煩了,留文章讓情緒不好的人避開會比較好。 05/09 01:18
48F:→ likesea:尤其窮人家沒錢找律師的。 05/09 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