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nk (co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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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臉書搜中獎發票掃QR盜領 得手逾8千遭訴
時間Mon Nov 15 20:26:08 2021
標題:
臉書搜中獎發票掃QR CODE盜領 得手逾8千元遭訴
內文:
黃姓男子涉嫌在臉書搜尋電子發票中獎照片,再用國稅局發布的兌獎APP掃描QR CODE兌獎,把中獎金額匯入帳戶共得手8200元,檢方偵查後,依詐欺罪起訴黃男。
基隆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黃男於民國108年間得知國稅局發布的「統一發票兌獎」APP,當時可不須持有實體發票也可兌獎的漏洞,同年9月起,在基隆市租屋處向不知情的簡姓女友借用銀行帳戶,並將簡女的手機門號卡插入自己的手機內下載這款APP。
黃男接著在臉書(Facebook)搜尋中獎電子發票照片,再用APP掃描電子發票上的QR CODE兌獎,導致系統誤認黃男和簡女為中獎人,經檢方統計,共有21筆中獎發票,金額都為新台幣200或1000元,總計共8200元匯入2人的帳戶。
14名告訴人因中獎興奮將電子發票紙本拍照後上傳臉書,之後欲兌獎時,發現已遭他人盜領,隨即向財政部國稅局、台中市調查處投訴或報警處理,全案才揭露。
黃男在檢方偵訊時否認犯行,辯稱手機和帳戶均交給一名胡姓友人使用,但檢方調取戶役政連結作業系統查無胡姓友人的姓名,且黃男辯稱胡姓友人借用手機的經過和手機序號通聯基地台紀錄不符,認定黃男試圖卸責,辯辭不足採信,依詐欺罪起訴黃男。
簡女同樣否認犯行,辯稱並不知情,2人都是各自賺錢各自花用,財務沒有共通,檢方表示,2人當時既為男女朋友關係親密,簡女將手機門號和銀行帳戶交給黃男使用符合社會常情,簡女所辯並非無據,簡女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
來源:
中央社 (編輯:李錫璋)1101115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15日電)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111150289.aspx
中獎發票要嘛別上傳,不然上傳記得要馬賽克!!
也不要亂掃瞄,得不償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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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起發票新制度上路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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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uaveness: 總是會有人覺得盜領也找不到他是誰... 11/15 20:51
2F:→ temu2015: 領發票獎金要驗身份證號 傻了才去亂領 11/16 11:41
3F:→ ctes940008: 笑了 11/16 13:18
4F:推 chencjj: 不知道在想什麼 11/16 23:04
5F:推 s860355: 兌獎會拍照存圖,一看就知道是刷螢幕畫面上的發票... 11/18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