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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新聞] 代言、出書、房產、賣保養品 女王賺錢有道
時間Sat Oct 4 20:51:4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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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14mp5 (居隱)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代言、出書、房產、賣保養品 女王賺錢有道
時間: Sat Oct 4 20:14:14 2014
http://news.ebc.net.tw/apps/newsList.aspx?id=1412304064&cat=Finance
<代言、出書、房產、賣保養品 女王賺錢有道>
東森新聞 2014/10/3 上午 10:41:04
部落客「女王」可說是一位相當會賺錢的專職部落客,稿費、版稅,加上廣告活動代言費
,女王一個月至少能進帳20萬,最近女王還自創保養品牌,很會賺。
替知名的牛仔褲品牌當起代言人,她不是歌手也不是演員,而是個部落客,綽號「女王」
,十年前還在念研究所的她,因為好玩開始經營部落格,也開啟了女王的賺錢之路,部落
客女王:「第一個是你要很有特色,就是說你寫的東西跟別人不一樣,再來就是說,你可
能要有主題,部落格其實很多人覺得說你不用花成本,其實我覺得時間就是很大的成本,
所以你要花很多時間去經營,去更新文章。」
說起話來頭頭是道,原來女王的臉書還真的很有特色,因為幾乎清一色都是她代言商品的
照片,從保養品、喝的梅酒,到穿的婚紗、戴的婚戒,每種商品女王都po出一系列照片,
文章還有連結,貼心告訴粉絲要去哪裡買,連價格多少都標示得清清楚楚,有網友就抱怨
說自己很久沒來,沒想到這裡已經變成購物台,部落客女王:「這裡不是樣品屋,這是我
的家喔。」
說女王是賺錢高手真的不誇張,從一開始替廣告商寫部落格文章,接著把寫的文章一一集
結出書,女王還跨足房地產投資賺錢,最近更賣起了她自創的保養品,算一算稿費、版稅
,加上廣告活動代言費,女王一個月至少能進帳20萬,只是人紅是非多,連出國參加馬拉
松比賽,就被網友揪出她沒有跑完全程,而且還被質疑,這場馬拉松疑似也是替廠商代言
,才會去參賽,難怪有人就說,其實女王就是個愛說漂亮話的商人,在商言商,對於女王
說的話,大家也不用太認真了。
----------我是分隔線----------
個人心得:
為何「女王」出版的書那麼暢銷?
這跟她合作的<出版社老闆一週只讓員工上四天班的秘密>有關: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KBlogArticle.aspx?id=2926
台灣出版、文字工作前輩王乾任早就說過,因為一些原因,
<暢銷,往往不是那些書寫得最好的作品>:
http://mypaper.pchome.com.tw/zen/post/1324829826
還認為台灣出版產業<太多的編輯,太少的行銷>:
http://mypaper.pchome.com.tw/zen/post/1324889114
更認為<圖書出版,應多向唱片業學習>:
http://mypaper.pchome.com.tw/zen/post/1325327447
所以本人這些年,才會嘗試在PTT不少版面加掛作品,用較低經費宣傳,
不然部落格就會像台鐵南迴線這車站,幾乎沒乘客那樣: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14/09/30/1146/
如各位擔心會影響閱讀樂趣,就該<小心「精神糧食」危機>: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14/03/06/0874/
付錢支持覺得有特色、真正滿足閱讀需求的作品,
避免此改編歌詞所提事情,影響台灣文字工作者的作品多樣程度及品質: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11/12/18/%e6%94%b9%e7%b7%a8%e6%ad%8c%e8%a9%9e054/
另外在此提醒一下,在網路留言,一般都會留下紀錄,
所以請各位回應時,控制一下情緒,小心使用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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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81.203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Gossiping/M.1412424861.A.FF2.html
※ 編輯: f14mp5 (114.36.181.203), 10/04/2014 20:14:52
1F:→ x8881717: 女亡 就____一個 樓下填 10/04 20:15
2F:噓 GalLe5566: 小開 10/04 20:16
3F:推 apa9394: 板橋崔英道 10/04 20:16
4F:→ XieXie9527: 可以告詐欺了吧 10/04 20:16
5F:推 silentence: 罵小開 嫁小開 ╮(﹀_﹀")╭ 10/04 20:16
6F:推 DJY: 689 10/04 20:16
7F:推 soooooooo: 葉佩雯 10/04 20:17
8F:推 lovelibear: 商人 10/04 20:17
9F:→ jerrys0580: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10/04 20:17
10F:→ ev331: 她到底都在寫什麼一堆人在看 10/04 20:18
11F:噓 CNseven: 是說不要嫁臺灣小開 人家是嫁比較高級的外國小開 10/04 20:19
12F:→ linceass: 寫給一些憤世嫉俗的滯銷台女看的 10/04 20:20
13F:→ silentence: 書看過了 沒啥料 沒說她仇男(?) 真的是很客氣了 10/04 20:20
14F:噓 tiawiare: 我來 10/04 20:21
15F:推 Js1233: 所以她就是個寫小說的廣告商人,她寫的東東要當小說來看 10/04 20:22
16F:推 Leeng: 就騙白癡粉絲啊 10/04 20:22
17F:推 shenmue1001: 現在女亡的FB只要是負面留言都是刪除加封鎖 10/04 20:23
18F:→ phantom23: 當然是必娶阿 生財有道的好女人 不娶嗎? 10/04 20:23
19F:→ Js1233: 她賣的是自己的品牌,她的粉絲自然會買了 10/04 20:23
20F:→ emou: 就是一個商人 10/04 20:23
21F:噓 suisp: 到底要報多久 這查某很重要嗎 10/04 20:23
22F:→ aipado: 就是跑道一條 10/04 20:28
23F:推 Mahoutsukai: 她很聰明 她的粉絲很笨 就這麼簡單 10/04 20:28
24F:→ tomalex: 可是不少剩女對女王的話太認真才變成這樣耶XD 10/04 20:28
25F:→ F888: 到底誰在買啊? 10/04 20:39
※ 編輯: f14mp5 (114.36.181.203), 10/04/2014 20: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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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f14mp5 (114.36.181.203), 10/04/2014 20:51:41
26F:→ petestar: 這跟板上關係是啥? 10/05 10:21
27F:→ f14mp5: 看不少人從事文字工作,想暢銷得到夠多且穩定收入,在此 10/05 19:26
28F:→ f14mp5: 分享其他人的成功方式,給各位參考~~ 10/05 19:26
29F:→ mothertime: 這樣也算成功喔...... 10/05 23:03
30F:→ petestar: 她是個投機份子部落客,跟板上從事故事創作根本不同啊 10/05 23:58
31F:→ petestar: 如果誰寫小說寫到去賣保養品我反而會覺得這人專業在哪啊 10/05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