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lpaul (飄...)
看板e-seller
標題[問題] 營業稅問題請益
時間Mon Jul 3 16:20:50 2023
目前已完成營業稅登記流程,也已完成第一季的繳稅
銷售額大概都在10萬出頭而已,應該算是免開發票的階段
因為最近又要報第二季,整理資料的時候發現,有一個月超過20萬
另外兩個月則是維持在10萬左右
請問照這個銷售額,是否會被判定需要開立發票呢?
或是說需要有什麼門檻才會需要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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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ulpaul (1.173.38.109 臺灣), 07/03/2023 16:21:18
1F:推 qimp123: 只要有超過20萬 而遭認定達一定的規模,而被要求要開發票 07/03 17:20
2F:推 cy01: 承辦說你要開你就要開 07/03 18:21
3F:推 Noemi1106: 以你承辦認定為準 07/03 18:28
4F:推 YESBOSS: 你的承辦說了算,好一點會開補稅單叫你交。 07/03 18:46
5F:→ YESBOSS: 比較嚴謹的立馬叫你開發票,自己業績要控制好 07/03 18:46
6F:推 iamstan: 超過20萬就要開始開了,你可以打電話詢問你的承辦比較快 07/03 19:03
7F:→ iamstan: ,但他一定會要求你開 07/03 19:03
8F:→ tyrone0923: 問承辦一定叫你開阿,你要給政府錢,幫他賺業績他開心 07/03 19:07
9F:→ tyrone0923: 都來不及 07/03 19:07
10F:推 bmwg8: 放心不用開發票,小規模營業人需要一季平均超過20萬,才會 07/03 19:18
11F:→ bmwg8: 被轉為需開發票 07/03 19:18
13F:推 bmwg8: 那些一天到晚說超過20萬就要立刻開發票的觀念可以改一改了 07/03 19:28
14F:→ bmwg8: 北區國稅局也明確的說了以一季為標準 07/03 19:30
16F:推 YESBOSS: 要以承辦人說法為主,每一個地區稅務員標準不同,這是不 07/03 20:00
17F:→ YESBOSS: 一定的 07/03 20:00
18F:推 blue28082: 承辦人員覺得你要開發票就會叫你補 07/04 00:13
19F:→ julpaul: 感謝各位的分享~ 07/04 00:15
20F:推 bmwg8: 承辦人權利再大也沒資格推翻北區國稅局明確回覆三個月為基 07/04 00:45
21F:→ bmwg8: 準計算的方式 07/04 00:45
22F:→ sugoichai: 不,承辦人比較大,相信我,不相信的人可以去跟承辦ㄠ 07/04 03:02
23F:→ sugoichai: 看看,再跟我們分享是誰大....... 07/04 03:02
24F:→ sugoichai: 北區國稅局內部都可以不同人解釋跟做法都不一樣了.... 07/04 03:03
25F:→ sugoichai: ... 07/04 03:03
26F:推 silveriodide: 每個月都超過五十 不開 是不是很危險 07/04 06:47
27F:→ tyrone0923: 你如果上輩子積的陰德夠多,就不危險 07/04 09:10
28F:推 bmwg8: 拿北區國稅局回函直接打行政訴訟穩贏的 07/04 10:05
29F:推 hihimen: 你就刪一刪,拿十幾萬去申報就好了 07/04 10:52
30F:推 sugoichai: bmwg8:所以你認為應該要原po為了10萬左右的營業額去 07/04 11:03
31F:→ sugoichai: 打行政訴訟,嗯嗯嗯。 07/04 11:03
32F:→ YESBOSS: 普天之下能打贏國稅局的行政訴訟...大概連1%都沒有 07/04 11:58
33F:→ YESBOSS: 邱凱的影片~裡面有牽扯到賦稅署跟國稅局.. 07/04 11:58
34F:→ YESBOSS: 目前正在申請大法官釋憲解釋 07/04 11:59
35F:→ YESBOSS: 國稅局會跟你說每一個地區都生態都不同~以稅務員判斷為主 07/04 12:02
36F:推 YESBOSS: 每一個轄區有自己的判斷標準..除非國稅局有明令發文 07/04 12:05
37F:→ YESBOSS: 要求所有轄區分局統一標準辦理.. 07/04 12:05
38F:→ YESBOSS: 千萬不要拿北區的函文要求中區或者南區辦理 07/04 12:06
39F:→ YESBOSS: 你找稅務員麻煩..他就會讓你更難過 07/04 12:06
40F:→ YESBOSS: 稅務員有比較體諒民情的~也有比較嚴謹的~只要他找你談 07/04 12:08
41F:→ YESBOSS: 就好好跟他請教談談就好... 07/04 12:08
42F:→ julpaul: 感謝大家熱烈的分享~稍微調整一下計算的方式 07/04 13:16
43F:→ julpaul: 有壓進20以內。不過這種模糊不清的法令,實在是令人頭痛 07/04 13:18
44F:→ tyrone0923: 為了10萬打行政訴訟,就算贏了你也被承辦人員記住了, 07/04 13:33
45F:→ tyrone0923: 以後三不五時找你資料出來看,傻了才這麼做 07/04 13:34
46F:→ julpaul: 只能努力加強宣傳,希望之後每個月都超過20 07/04 13:35
47F:→ julpaul: 這樣就沒有這樣的問題了 07/04 13:36
48F:推 p610260: 良心建議:不要得罪你的承辦,不要相信上面說的什麼法律 07/04 14:23
49F:→ p610260: 最大,承辦真的最大.. 07/04 14:23
50F:推 butcher: 刪一刪拿10幾萬去申報,然後被抓到就是直接用5%去算補+ 07/04 15:17
51F:→ butcher: 罰 07/04 15:17
52F:→ hihimen: 你又不是開發票的業者,拿什麼5%去補+罰? 07/04 17:03
53F:→ hihimen: 小規模營業人短報是漏稅,就補1%稅給國稅局 07/04 17:03
54F:推 butcher: 按照你的說法,不辦理營業登記還不屬於營業人勒。那怎麼 07/05 06:26
55F:→ butcher: 要補稅 07/05 06:26
56F:→ hihimen: 不是我的說法,是我被追稅過 07/05 09:04
57F:推 butcher: 那你是遇到好心的承辦,我至少遇過三個因為申報不實被認 07/05 09:39
58F:→ butcher: 定早就應該開立發票,所以後面年度都用5%補加罰 07/05 09:39
59F:→ hihimen: 如果連營登都沒有的話,當然用5%,有營登短報只是漏稅補 07/05 10:26
60F:→ hihimen: 稅,不是逃稅 07/05 10:27
62F:→ julpaul: 兩位大大消消火,今天去報第二季營業稅有順便問承辦 07/05 10:44
63F:→ julpaul: 他給我的回覆,如果一季三個月都過20,那就有發票的需求 07/05 10:44
64F:→ julpaul: 如果只是一年半年超出1.2次,應該是不會有發票的需求 07/05 10:45
65F:推 lyl122333: 有啥好吵 我是覺的連續三個月都20才要開票 合理阿 07/05 11:10
66F:推 YESBOSS: 恭喜原PO遇到比較體諒民情的稅務承辦人..要好好愛護 07/05 11:30
67F:→ YESBOSS: 如果該照實申報的帳目沒有完整~被抓到就是申報不實 07/05 11:31
68F:→ YESBOSS: 輕微的非蓄意..補稅..蓄意金額大.補+罰兩倍(最少) 07/05 11:32
69F:→ YESBOSS: 身分證字號抓出來..三大平台發文要求給資料 07/05 11:33
70F:→ YESBOSS: 就完全攤在陽光下..除非你用的不是自己的名字 07/05 11:33
71F:→ YESBOSS: 稅務折抵成本方法很多..請盡量不要鋌而走險 07/05 11:34
72F:→ julpaul: 感謝提醒!!該報的都有報上去囉 07/05 11:42
73F:→ julpaul: 希望新產品出來之後能夠穩穩的都有20,這樣開發票也甘願 07/05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