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teRobinson (Next 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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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網路標錯價 2天內可取消交易
時間Wed Oct 14 09:01:11 2009
網路標錯價 2天內可取消交易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14/4/1sxek.html
中國時報【黃馨儀/台北報導】
網路標錯價事件頻傳,昨天經濟部商業司召開第二次公聽會,討論網路交易相關事項,會
中決議未來商家除應提供「下單確認機制」外,還可訂定「購買數量上限」;而若是因人
為或系統錯誤產生的消費糾紛,則可在買家下訂單後兩個工作天內做出說明,取消交易,
此草案將在卅日送消保會討論,一旦通過即可馬上實施。
繼戴爾標錯價事件後,日前又傳出「HOLA和樂家居館」與「數位e館」因駭客入侵而造成
資料外洩事件,HOLA還損失高達六點四兆元。為解決網路交易頻傳爭議,商業司研擬「網
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並在卅日送至消保會討論,一旦通過即
可實施,讓網路交易有更清楚的遊戲規則。
草案指出,未來賣家應在買家下訂單後,提供「確認機制」,讓買家確認商品數量與交易
內容,交易程序才算完成;而賣家也可在買家訂購隔天起兩工作天內,以相關理由向消費
者拒絕此交易。
此外,為了避免網路標錯價事件一再發生,未來若是由於人為或系統發生錯誤而造成消費
糾紛時,賣家仍可在買家下單後兩個工作天內做出說明,來取消此款交易。
若有必要,賣家也可訂出「購買數量上限」規定,即使買家訂購超出數量的商品,賣家仍
可只提供上限的數量,且沒有時間限制。
而昨日討論的草案結果,也將在卅日送至消保會討論審核,一旦通過即可立即實施生效,
希望將網路交易糾紛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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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139.54
1F:→ catpolar:那以後豈不是要第三天才能放心出貨? 10/14 11:47
2F:→ jis0077:我覺得這對買家很沒有保障 10/14 15:28
3F:推 tamado715:如果價格沒有標錯 怎需要第三天才出貨! 10/14 18:38
4F:→ tamado715:不合理的價格還故意大量購買!這就是買家惡意阿!怎會有理 10/14 18:39
5F:推 buehrle:以後大家都用標錯價當廣告手法啦 10/18 13:42
6F:推 AFUN9999:行銷也是講創意的,玩太多遍就沒有行銷的意義了 10/21 23:42
7F:→ AFUN9999:很多法條對於消費者都比較優,賣方其實常常是弱勢 10/21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