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epwild (沙士冰)
看板e-seller
標題[新聞] 網路購物不給退?消基會:沒鑑賞期 違法
時間Thu Jul 24 16:54:14 2008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724/1/13u0j.html
網路購物愈來愈盛行,根據露天拍賣統計,國內至少有20萬人從事網路拍賣。消基會表示
,法律上規定包含網拍等郵購買賣,只要以企業經營都必須提供7天鑑賞期,但網拍業者
都表明一律不退貨,消基會指業者已經觸法!要求相關單位於以處理。
(劉映蘭報導)
許多民眾喜歡在網路上買東西,因為網路購物不用出門,甚至價格比較便宜;根據路口網
站統計,至少有20萬人是持續從事網拍的「活躍型賣家」,業績達百萬的一年成長77%。
不過網拍業者多半註明「不得要求退貨、退款」,消基會代理董事長謝天仁指出,如果這
個賣家是企業而非個人,這樣明顯已經違法。
由於法令對於個人和企業經營的網拍賣家規範明顯不同,消保法規定包含電視、網路和型
錄等郵購買賣,如果是以企業經營一定要提供7天鑑賞期,不然就是觸法,而消基會也呼
籲路口網站和網拍平台業者,應該將兩者分類,以防業者鑽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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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則新聞應該要接著採訪消保會
畢竟消保會是正式的官方機構
這種報導口氣只會讓人覺得好像都消基會說了算?
而且這篇報導的標題
也有誤導嫌疑
只會讓一堆消費者把專業賣家跟二手出清混在一起
反正我就是要退貨
管你是專業賣家還是個人二手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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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1.39
1F:→ violaceous4:有寫啊 企業經營模式(專業賣家) 07/24 17:49
2F:→ deepwild:囧 我有說是標題... 07/24 17:53
3F:推 moocya:這樣是大大保障買家..但是賣家就很可憐啦.... 07/24 18:23
4F:推 drama:確實該問一下政府單位,尤其是「企業經營者」的定義 07/24 19:42
5F:→ drama:很多賣家生意雖然做很大,但根本就沒有營業登記,管不到 07/24 19:42
6F:推 dawnyh:企業經營者-->必須稅籍登記的賣家..小賣家出清二手的不算 07/25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