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M1 (adiponectin)
看板dog
標題[資訊] 林可可家的牧場 寵物寄養違反動保法
時間Tue Nov 10 19:57:37 2020
簡單說:
林熊熊家的渡假村,經桃園動保處判定違反動保法,開罰。
以下引用FB網友貼文:
林可可家的牧場經營寵物安親寄宿眾所皆知,
不論體型大小1000元/天,過年期間2000元/天,
據曾經寄宿的家長告知,店家
不給看狗狗住宿睡覺的地方。
你知道他們用可拔當負責人,申請了可以合法經營寄養業的特寵證
「林熊熊家的渡假村」,但是,地址不在林可可家的牧場,
而是在民治五街28號,一樓是貨運行。
但是,所有的對外廣告,都是打著林可可家的牧場,以合法掩護非法,
甚至於在動保處接獲舉報前往訪查時,堂而皇之的說:
「寄養的狗都經過飼主同意帶來牧場玩,
前來寄宿的狗
實際是住在民治五街28號貨運行樓上。」
所以,你知道你家的寶貝到底寄宿在哪裡嗎?
此次動保處針對「林熊熊家的渡假村」開出的行政裁罰有2項:
1. 寵物未在特定場所寄養,罰款10-300萬
2. 廣告未登打特寵字號,罰款1.5萬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109年10月21日 府農動字第1090266726號 裁處書)
再次提醒大家,將您的寶貝安排寄宿或安親,
務必
親自視察寄宿場地及管理方式,以確保寶貝的安全!
#曾有飼主反應寶貝帶回家後發現受傷了
原文出處: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3048314538620853/permalink/3409456799173290/
感謝原作允許,複製文字轉貼ptt這裡
也謝謝幫忙檢舉及追蹤的人,守護毛孩權益
熱騰騰的消息,先告訴大家。
之前的幾篇貼文我晚一點再更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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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3.1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dog/M.1605009459.A.4BB.html
1F:→ ApM1: 另外提醒:寵物寄宿最好選擇「有24小時監視器」的店家 11/10 20:12
2F:→ ApM1: 有些店家還能讓家長遠端即時觀看畫面 11/10 20:12
3F:→ cuppy: 好誇張 11/10 21:01
4F:推 jc10755: 高調 超誇張的 11/10 21:25
5F:推 Kissrose0923: 高調+抵制 11/10 22:15
6F:推 mamajustgo: …… 11/10 22:58
7F:推 arbie: 高調 11/11 01:15
8F:推 smallsamsam: 高調 11/11 06:25
9F:推 thinsatan115: 太扯了吧...這家到底有哪一項是合法的 11/11 11:33
10F:推 icolee: 好強好詳細 辛苦了 11/11 13:57
11F:→ icolee: 生意以前真好做 隨便亂來找洞鑽就有錢進來 合法的業者情何 11/11 13:59
12F:→ icolee: 以堪 11/11 14:00
13F:推 icolee: 結果是住在貨運行樓上 而不是在廣角鏡拍出來的草坪上跑跑 11/11 14:07
14F:→ icolee: 太靠X了吧 11/11 14:07
15F:→ castjane: 高調 11/11 16:20
16F:推 bowsu: 高調~ 11/12 09:50
17F:推 kerinacloud: 高調 11/12 09:54
18F:推 rikoC: 貨運行樓上VS大草皮民宿風,落差也太大 11/13 13:22
19F:→ rikoC: 違法連環爆,該救援送養搭配御用溝通師發抒情文救形象了 11/13 13:32
20F:推 moribaby: 天啊好爛! 11/13 23:23
21F:推 tina3: 誇張 11/15 00:14
22F:推 cashko: 幫高調 11/15 14:01
更新:
店家不服動保處裁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訴願、行政訴訟均駁回,維持原處分
2021/3/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訴願決定書 農訴字第1090732302號
2022/3/30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0 年度 訴 字第 520 號判決
這篇有網友提供渡假村寄養行政訴訟判決全文的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3048314538620853/permalink/5006648759454078/
※ 編輯: ApM1 (61.231.128.30 臺灣), 07/27/2022 19: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