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ythem (偽.節奏)
看板dog
標題Re: [閒聊] 結紮還是不結??
時間Mon Oct 8 16:47:49 2007
我記得之前有在哪一份報紙裡看過相關的報導,
於是上網查了一下;
幸好真的讓我找到了,
原來是apple的報導^^"
以下是相關報導的內容,
我也不曉得報導說的對不對,
但原PO可以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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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http://www.onlypet.com.tw/printdate.php?user=ping0923&cid=16462
心愛米格魯走失 遭人登記領養 要不回
【涂建豐╱高雄報導】飼養寵物未植入晶片民眾要注意了!高市一名民眾走失米格魯愛犬
,幾個月後竟在馬路上發現,但拾獲者已將米格魯登記領養,並植入晶片,雙方要獸醫評
理,獸醫表示,根據《動物保護法》規定,領養寵物要登記,才能證明是自己的寵物,沒
登記就無法證明;律師也說,
寵物屬動產,以佔有為原則,未登記又拿不出有力證據,被
拾獲也未必能討回。
望狗興嘆
高市日前一家動物醫院接獲一件棘手個案,一名顧客稍早拾獲一隻米格魯,卻不知飼主是
誰,只好先照顧,日久生情之後,就去辦理登記,並植入晶片,沒想到騎機車載狗兜風時
,卻遇到自稱是飼主的人跟他討回狗,但他不想放棄,獸醫對主人說:「放心!登記又植
入晶片就是你的!」
認晶片不認人
高雄市獸醫公會理事長高振庸說,植入晶片不僅確保飼主權益,也有快速辨識功能,曾有
二名拉不拉多犬飼主,同時送愛犬到動物醫院洗澡,也一起要領回,卻無法分辨誰的狗是
誰的,所幸都有植入晶片,因此一掃描就知道是誰的狗。
律師劉思龍表示,寵物物權屬於動產,以佔有為原則,依照《動物保護法》規定,領養寵
物的登記與植入晶片即是佔有的意思,因此本案中原飼主若要主張物權,
定要提出更有力證據,例如:寵物毛髮,經DNA(Deoxyribonucleic Acid)檢驗證實。
此外,原飼主若曾提出協尋也是有力證據,但若原飼主未積極維護自身權益,就得尊重現
況,認定植入晶片者是寵物所有人。
高市建設局洪局長富峰表示,目前高市寵物登記率約為百分之三十,為提升飼主登記意願
,市府已將登記費用由原先的未絕育寵物一千元、絕育寵物五百元,降低為免費及一百元
。
高醫大學生物系副教授程建中說,飼養寵物應該改為「許可制」,飼主要具備相當能力,
才能養寵物,以杜絕棄養。
領養寵物注意事項
登記:飼主攜身份證、愛犬及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至市府委託寵物登記站辦理,登記機
構受理申請後,將寵物編號並懸掛寵物頸牌於頸項及植入晶片後,核發寵物登記證
罰責:民眾飼養犬隻未依規定辦理登記者,一經查獲將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鍰
,並可按次連續處
洽詢電話:07-2237213
資料來源:高市建設局家畜衛生檢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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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8.15.191
1F:推 teatea:主要是未登記又"拿不出有力證據" 我之前有看過無晶片的判決 10/08 17:22
2F:→ teatea:其實判決中的有力證據 法官的自由心證影響很大 10/08 17:25
3F:→ teatea:記得以前電視也有一則是驗DNA.不過是拿B狗當A狗要尋狗賞金 10/08 17:29
4F:→ teatea:不過不肯花錢植晶片的飼主.會積極去證明要回狗的很少 10/08 17:34
5F:推 ebi:借轉pet板喔 謝謝 11/07 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