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loafer ( )
看板customers
標題Re: [詢問] 這樣算是奧客嗎?
時間Thu Jul 12 02:31:37 2012
我家之前也是做夜市的。是有攤位的那種,但我們燈泡就一顆裝上去的。
所以我們很害怕雨天,一來是客人不收傘,雨滴會順著就流到商品上面了!
我家是賣烤肉的。二來是那個雨水只要碰到燈泡,燈泡會爆掉。
所以每次雨天客人要靠近,總是要很大聲跟客人說,請把傘收起來!
這邊淋不到雨,不用擔心。
總是有客人不聽,最後,果然燈泡爆了。有客人被割傷了。
受傷的人說是他不對,跟我家人說沒關係,但我爸媽還是親自送他去醫院
去了醫院,受傷客人的爸媽開始亂罵啦!就說我們的錯呀。有的沒有,要賠十萬吧?
但那位小姐一直說是她的錯,不是我們的錯,然後爸媽就更火啦!
最後好像有點搞大事情,有請到民意代表幫忙處理,最後好像是我爸媽就賠醫藥費。
而我們攤販的燈泡一律不准再露在外面,需要用東西框起來。
第二個是我其他家人也是在夜市擺攤販的。
某天有客人騎車停在我家攤位前買東西,留下她小女兒在機車上,沒熄火。
然後那位小朋友就很帥氣的油門給他摧下去。然後連人帶車撞到隔壁的攤位。
整鍋熱油直接潑在我嫂嫂的身上.......................................
好在小朋友還小,所以卡在機車跟攤位中間。沒受傷。
但那位媽媽的竟然是先把女兒拉出來,接著對我們大罵。=.="?
說我們攤位太近?呃,這是公所規劃的哦?哪裡近?
就說她女兒受傷要去看醫生啥屁,費用要我們出。
當然,我們當下沒人鳥她,那位媽媽就更抓狂了。
廢話,你女兒沒事,只是嚇到在哭,拜託,我嫂嫂是整鍋100度的油噴一身耶!!!!
我們急著在幫我嫂嫂沖冷水。忙著叫救護車。而這位媽媽也忙著在旁邊阻擋我們。
最後我印象中,我媽說我氣瘋了。衝出去對她大罵說
幹,妳女兒沒事,妳叫叫叫是叫三小?我嫂嫂現在全身燙傷妳要賠嗎?
叫警察呀!幹,在這邊出一張嘴,不給我們救人是怎樣?幹白爛不會教女兒誰的錯?
我錯嗎?女兒我生的嗎?幹。
然後很帥氣的推開她,順便叫救護車跟警察...............
我承認我忘了這件事。我只記得我當下超氣的!因為我也是小時候家人不小心所以我
身上有頗嚴重的燙傷的疤。
最後這位媽媽也氣瘋啦~被一個不到15歲的小女孩教訓XDDDDDDDD
報警之後,附近商家全來幫我們見證說是媽媽沒熄火放女兒自己在車上
是她女兒自己動機車的。
最後我嫂嫂還真是大好人。好在我們急救做的很好,狂沖她冷水。沖到救護車來
沒疤但是休養了快三個月。我們家只跟她收醫藥費而已。因為少一個人力多請一個
工讀生的錢,我爸媽也都沒要,只說人平安沒事就好。
而對方,我最後的記憶是,那位媽媽的老公,帶著她來,跪在我們面前說對不起。
囧~當我們面狠狠教訓他老婆。=.="
我也不知道為啥我想回這篇。我只能說案例一,我們的確有錯。明知會有可能發生
卻一直存在跟客人講就好了啦的心態,最後真的發生了。當然會後悔。
案例二我完全不覺得我們有錯。XDDDD
其實店家應該要自己想到有可能發生的危險。但?總是有例外的。
而我覺得有錯,只是很單純的覺得,明知道遇到水就會爆,為啥我們不提早把
燈泡框起來?一定要有人受傷了。才甘願嗎?
呀如果是自己有我家攤位前面滑倒,要我賠他醫藥費。
那我可能會說。吃屎吧你。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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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0.177.40.4
1F:推 Raist:案例二的媽媽有夠過份 白目到有剩 好險嫂嫂 114.32.239.117 07/12 03:12
2F:→ Raist:沒事 /_\ 114.32.239.117 07/12 03:12
3F:推 nah:例2老公帥喔 押老婆來下跪111.241.126.194 07/12 09:47
4F:推 kokus:小孩亂動油門的意外不是第一次發生了,當家長 220.128.139.49 07/12 10:18
5F:→ kokus:的自己應該多注意 220.128.139.49 07/12 10:19
6F:推 LUDWIN:我記得有一個是阿罵帶小孩沒熄火買麵,小 61.62.56.249 07/12 10:38
7F:→ LUDWIN:孩催油衝進店家引發火災,後來賠了好幾百萬 61.62.56.249 07/12 10:39
8F:→ LUDWIN:那個阿罵後來還上電視新聞哭。。。-_- 61.62.56.249 07/12 10:39
9F:推 annly0620:例1店家的責任比較大喔! 210.201.227.5 07/12 17:39
10F:→ annly0620:例2的媽媽就要負完全責任 210.201.227.5 07/12 17:40
11F:推 bismarcp:我要推原PO爆氣好帥 114.24.64.100 07/12 22:50
12F:推 katiecan:我覺得案例一店家的立場就比較薄弱了 125.224.36.53 07/22 17:58
13F:→ katiecan:最後那樣處理(燈泡框起來之類的)比較妥當 125.224.36.53 07/22 17:59
14F:→ katiecan:案例二真的好帥氣!!!!!!! 太棒了 125.224.36.53 07/22 17:59
15F:→ scores:還是要誤工費比較好 讓他痛到才會好好看著 118.161.140.41 07/23 08:53
16F:→ scores:自己的小孩 118.161.140.41 07/23 08:53
17F:→ scores:至於案例一 只能說永遠要把客人低估成最 118.161.140.41 07/23 09:00
18F:→ scores:白癡的狀態去估計 所以燈罩一早就該裝了 118.161.140.41 07/23 09:01
19F:→ soft540:單純想噓爆案例二的媽媽!! 210.66.48.152 08/05 15:03
20F:推 rockey2468:惡人先告狀..自我保護系統啟動 1.164.56.31 09/12 15:52
21F:→ depravity:你燈泡本就該想辦法防水 140.112.24.49 10/07 14:38
22F:→ depravity:沒吃上業務過失傷害就算好運了 140.112.24.49 10/07 14:38
23F:→ depravity:吃上10萬不能解決形民事可是正常的 140.112.24.49 10/07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