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KOANA (外星小記者X雙面大富豪)
看板customers
標題Re: [分享] 這樣算奧客嗎?
時間Fri Jan 14 17:48:27 2011
※ 引述《tsutaS (秋花慘淡)》之銘言:
: 你是南部地方的人可能比較不了解
: 其實我剛來中壢時也很不習慣
: 先付 後付 感覺真的差了很多耶
: 先付對店家比較方便 而且也不用一直顧客人
: 後付主要是南部的作法 我在嘉義時也都是後付
原來還有這樣分...
本來我都習慣點好東西就付帳
這個習慣的改變起因是在屏東......
小時候跟爸爸去吃碗粿
我也看著爸爸點完、東西一上桌就付錢給店員
結果吃完要走時店員不讓我們走(店員就那一個==、另一個是在廚房忙的)
說我們沒付錢不讓我們走、跟我爸爭的面紅耳赤
自此之後我爸就不先付錢,他一定是等離開店裡了才付錢
除非是遇到白紙黑字寫「請先付款」的那種他才會先付
不過我看得出來;他在那之後也降低了到先付的店裡消費的意願
而我也是同時間跟爸爸養成一樣的消費習慣
除非店裡寫明了要先付,否則我會離開才付款
至於原文的那跟本就是無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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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odtomanne:alt+f4沒有用?9/10 00:18
2F:→ alt:去你媽的 9/10 00:24
3F:噓 F4:你才沒用 9/10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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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56.162
4F:→ tsutaS:我就說南北差異了啊 140.115.229.88 01/14 18:49
5F:→ tsutaS:還有 店內付款方式要統一 140.115.229.88 01/14 18:49
6F:→ tsutaS:這部就是我上一篇強調的事了嗎 一一" 140.115.229.88 01/14 18:49
7F:→ tsutaS:你們不照人家規矩來 至少也要先問問咩 140.115.229.88 01/14 18:50
...我就說看到你回的我才恍然大悟啊
還有這種「約定成俗」並沒有白紙黑字寫出來也不能要求我們顧客他心通吧
啊我們就台北人到南部吃東西不知道有這個規定要我們從何問起==?
既然您說是規定;那我們給他錢時他大可說後付就好,而不是收了忘記再要我們付一次吧
總之現在我爸跟我不管南北、除非有寫明一律,要不然我們一律後付
就這樣
8F:→ peggy4777:跟南北沒什麼關係吧,硬要說的話就是為 115.43.221.194 01/15 01:15
9F:→ peggy4777:因應該地顧客奧與不奧而漸生的規則吧。 115.43.221.194 01/15 01:16
老實說不論南北還真的都有遇過先付後付、也從沒聽過這種分類法
所以才會看到上一篇ts大的發文覺得吃驚
自己也才發一篇相關經驗文的...
沒想到卻被說不按「規矩」來......
只能說抱歉我們見識太少,不懂「規矩」...
10F:推 dowin:簽名檔.. 我笑歪了 180.176.77.84 01/15 08:14
11F:推 Raist:簽名檔 XDDDDD 114.32.239.117 01/15 18:43
12F:→ fireflyyen:老實說我只看到簽名檔XDD 對不起 118.165.17.70 01/15 23:31
大家能看的開心真是太好了XD
※ 編輯: TAIKOANA 來自: 61.228.58.212 (01/17 01:22)
13F:推 fullfeather:推推簽名檔XD 114.25.244.206 01/19 16:03
14F:推 fish0618:推簽名檔!! 114.34.110.31 01/20 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