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gning (蒼凝)
看板customers
標題[討論] 澳客是否真無法可管?
時間Sat May 24 23:02:03 2008
今天跟朋友討論到關於遇到幾乎可說是違了法的澳客時
需不需要報警的問題...討論的結果讓我很心寒
也許是我法律知識不足或是對其它客人太有信心...
我跟朋友舉的例子是之前也是板友的文章提到的
當客人提出希望多拿幾包商品當試吃
而店家不答應(不符成本)
而客人在結完帳買的數量後,逕自另拿了幾包商品放入袋子
店家制止後仍堅持說就是試吃呀幾包有什麼關係,依然不還
當此時若店家堅持客人是有搶劫的行為而報警
是不是應該的行為...
我朋友說,要是報警,不管錯的是不是店家
會有人覺得為了幾包東西就報警太小題大作
商譽都會受損,為了一個澳客損失其他客人不值得
以上這個點我聽了完全不能接受
我自己認為一般正常人
應該是不會為了一個“搶劫店家”的人而覺得這家店不好
尤其是慣犯更是如此,再說了如果說有鬧就有糖吃
那這家店生意還要不要做?
可是既然他提出了這個點,難免不會有別人也這麼想?
接著就扯到為了報警所花的時間成本
以及之後若是澳客挾怨報復造成的損失...
最後我只問他一句,是不是澳客就不管讓他一直澳,讓他剝削?
他非常堅定的回答:“也只能這樣”
我終於了解都用息事寧人方法的老闆的心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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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40.92.30
1F:推 kokus:其實澳客畢竟是少數,可以寬限個一次,先講清 116.59.127.171 05/25 01:21
2F:→ kokus:清楚下次不容許,如果下次還是一樣,就直接鬧 116.59.127.171 05/25 01:21
3F:→ kokus:翻 116.59.127.171 05/25 01:21
4F:推 fba:在加油站堅持要抽菸的客人→公共危險 59.112.82.28 05/25 01:58
5F:→ fba:真的也沒人會叫警察... 59.112.82.28 05/25 01:58
6F:推 iamserene:一個人澳也就算了 最怕"吃好倒相報" 218.210.35.133 05/25 23:53
7F:→ iamserene:親朋好友都來盧 那裡受的了 218.210.35.133 05/25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