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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高山症黃金律修改版
發信站淡淡的山岳天 (Tue Jan 6 19:10:4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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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l (流浪小笨狗)
標題: Fw: 高山症黃金律修改版
時間: 2009/01/06 Tue 01: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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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rvent (宋七力也很辛苦的) 站內: FJU
標題: 高山症黃金律修改版
時間: 2008/11/16 Sun 19:01:19
一般版本的高山症黃金律是: [註1]
1. 在高海拔的任何病症,都應先假定是高山病,直到證明是別的疾病為止
2. 絕對不要帶著AMS的症狀上升高度
3. 如果症狀正在惡化『立刻』下往低海拔
4. 絕對不要將患有AMS的人單獨留下
王士豪醫生在《2008 登山研討會》當中提出修正版: [註2]
1. 在高海拔的任何病症,都應先假定是高山病,直到證明是別的疾病為止
2. 絕對不要帶著 AMS
/HAPE 的症狀上升高度
或進入不利救援或撤退的環境
3. 如果症狀正在惡化『立刻』下往低海拔
及『立刻』脫離不利救援或撤退的環境
4. 絕對不要將患有 AMS
/HAPE 的人單獨留下
增加 HAPE 的部份是因為 HAPE 不一定會經過 AMS
修正版的想強調這件事情 [註3]
增加「不利救援或撤退環境」,是針對台灣特有的地形現象
(例如達芬山屋、無名水池)
王士豪醫師也提到,黃金律的第一條,只要記得前半段就好
要證明是別的疾病,是到了山下,由山下的醫生來判斷就好
另外,我個人覺得該篇論文附錄一的 Tip Box 7
甚至比黃金律寫的還要好用:
1. 看不懂的就全部當作高山病來處理
2. 不會處理的就一律(快速)帶下山 [註4]
最後,這篇論文非常值得一讀
除了有很多新的數據、新的觀念、完整的論述
更重要的是,循序漸進地整理了五個不同意義的案例
某種角度來說,可能是 2008 登山研討會當中最「實在」的論文 XD
註1:資料來源,蘇文政醫師網站
http://www.geocities.com/vjso01/altitude.html
註2:不確定是否為王士豪醫生提出
在論文當中有引用標號 8,似乎是出自這篇論文
〈Acute mountain sickness in Jade Mountain climbers of Taiwan〉
只是我在登山安全研習營的時候,好像還是聽到原始版本的
註3:這是我個人的註解,王士豪醫生沒有明確指出
註4:「快速」是我加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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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出來的話,比不上不說出來的話,
只影射著說不出來的話。
錢鍾書〈談中國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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