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C0605 (American Dream)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問題] 蓄意破壞
時間Wed May 2 17:48:25 2018
上週停在捷運站旁的自用腳踏車遭人蓄意割破輪胎放氣
之後立刻前往派出所調閱監視器也抓到是哪位罪犯所為
立案之後目前還沒決定提告, 因為警員告知會找這位罪犯談和解, 維修費是一定要
討回來, 目前也知道嫌犯住在哪, 想請問我是否要催促所方找這人出來談?
因為我怕警員覺得這是小案子就吃案...
謝謝各位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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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udoren: 如果都沒出面就提告,刑事要在六個月內提告,不要等到過 05/02 22:17
2F:→ ludoren: 期 05/02 22:17
3F:推 aaaaaaa600: 三聯單都沒拿 何來立案之有? 05/04 09:41
4F:→ JC0605: 三聯單有拿 05/04 21:39
5F:推 aaaaaaa600: 三聯單拿了案子就成立,沒有吃案的問題 05/10 06:17
6F:推 wujay: 用提告逼罪犯和解 06/15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