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hkkai (風隨心)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問題] 侵占還是竊盜?
時間Fri Oct 4 22:03:37 2013
小弟我在軍中服役,今年初在廁所撿到一隻普通手機,就拿用,但是被人發現跟他也之前在公司放在座位上的遺失的手機型號一樣,就查手機序號,發現跟他之前遺失的手機序號一樣,上級長官說要把我移送法辦!, 這有構成竊盜嗎?畢竟他掉手機的地方離我撿到的地方有距離,我很怕變成竊盜,都沒有人證,營區也沒有攝影機 ,可以請各位大大幫忙解釋一下嗎?謝謝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1.198.241
1F:推 s855185:應該是侵佔,可是你要如何證明手機是撿到的? 10/12 20:51
2F:推 patashoe:無須自證己罪,就稱撿到的就好了 10/25 20:59
3F:推 kyrinhuang:是侵佔他人遺失物!竊盜必須要破壞他人與該之持有關係 11/08 06:24
4F:推 g012313:誰叫你物不歸原主,不是你的就不要拿嘛!哎。 02/14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