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nniekaooo (玫瑰有刺)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心得] 出車禍 卻很害怕
時間Thu Aug 1 10:11:43 2013
我騎著小五十
就昨日我在下班要回家的路上
在同一條路上的機車沒有很多,大概包含我五台以內
我是直行車,我騎得比較內側,後來因位前面的機車速度有點慢
所以我想由左側超車過去(我有觀察對向是否有來車)
結果前車突然左轉,於是我擦撞到他的左側
兩個人都倒下了,但由於我才正要加速超車,所以是有衝力的滑倒
他倒是什麼事都沒有
神奇的是,在我正要加速前進時,分明記得沒有打方向燈
從地上爬起來的我正想與她說此事時
"小姐,我有打方向燈餒"
我傻眼= =
後來像逃跑一樣的離開現場回家去了
他還問我要不要報警,可是我不確定是不是我的錯所以不敢報
就倉皇的離開了
結果我褲子破了,留下了一個約五十元硬幣大小的擦傷
好痛啊
現在事後想想好後悔沒好好處理
現在還有得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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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239.224
1F:→ GRST0818:沒得救了 08/01 17:24
2F:→ DongFeng:有什麼不敢報的...對方說有打你就信哦... 08/12 23:38
3F:推 s855185:不敢報警??? 09/03 03:10
4F:推 deepbllue42:一定要報警:因為1沒有明顯一方有過失責任(就你描述) 09/13 15:28
5F:→ deepbllue42:2警察有留紀錄後將來比較不會被對方誣賴(保護自己) 09/13 15:29
6F:→ deepbllue42:不過過這麼久了你還安然,也沒大問題.就算了--- 09/13 15:31
7F:推 lovefu:你直行車,他就算有打燈都應該要先讓你。 10/26 00:44
8F:→ lovefu:沒報警現在講也沒用 10/26 00:44
9F:→ fj71328:不過怕是被講成沒保持安全距離 11/07 07:37
10F:→ ysu1584:事後報案雙方會先各收一張3000塊罰單,警方也不會開登記聯 11/11 16:09
11F:→ ysu1584:單,現在去報案的話,也只是照妳們雙方陳述製作相關記錄 11/11 16:10
12F:→ ysu1584:現場圖不會標繪妳們雙方的車輛(因為已移置),上面是對妳 11/11 16:12
13F:→ ysu1584:不利的地方,贏面是妳有受傷先去驗傷拿診斷證明書,6個月 11/11 16:13
14F:→ ysu1584:內可以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 11/11 16:14
15F:→ ysu1584:事故現場有監視器嗎?對方的車號或資料? 11/11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