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p44 (kp)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問題] 突然接到他人無端的告訴
時間Sun Jan 6 21:09:33 2013
友人說最近接到警察局的通知約談
去警局時警察說鄰居告他恐嚇
說信箱收到什麼的但他都回答沒有做
不過他打電話去地檢署查詢被告並沒有他的名字
要如何得知案情內容
如果要告對方誣告要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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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25.108.88
1F:→ GRST0818:誣告要等報案成立對方提告法院審理後才能提唷 02/08 17:57
2F:→ kp44:警察偵訊過了地檢暑的以他字案傳訊 02/09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