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owcat7481 (老師抱一個唷^^)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問題] 這樣是侵占罪嗎?
時間Wed Nov 7 11:31:20 2012
前日友人向我借了綠色小鎮的會員卡
裏頭有儲值一萬多塊
結果使用完畢後,並沒有歸還我
反而將卡片拿給我的前任男友
我的前任男友不願意把卡片還給我
還透過友人傳話說:已經將卡片捐給慈善機構
會員卡上有我的姓名,
請問這種惡質行為是不是已經構成侵占???
我到底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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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221.223
1F:→ rain1061:若真的不明白可以詢問警察報警備案 11/11 04:53
2F:→ cyh33:你朋友為何不回你要還他?叫你朋友處理 11/16 11:56
3F:→ busybusy:可以報警 已構成侵占"易持有為所有"之要件 11/24 02:27
4F:→ blackair:告他吧 10/20 10:51
5F:→ blackair:不然就摸摸鼻子 10/20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