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kayyy (herdy)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問題] 借一大筆錢後對方消失
時間Tue Oct 9 01:18:15 2012
媽媽是互助會的會頭
藉由朋友介紹讓人入會
然後對方標到之後隔一個月跟我媽說她繳不出會錢
要我媽先幫他墊,之後一個月還一萬(會底是兩萬)
總共加起來借他三十四萬
借錢時有寫借據跟本票
但還錢還幾次一萬塊之後對方就消失了
聽說對方有精神病,之前當老師,現在欠很多錢
打電話都沒接 簡訊也沒回
但事情已經過了兩年
想請問還在法律追溯期內嗎?
本人對法律非常不了解,但三十四萬對我們來說不是小數字
朋友叫我去寫存證信函寄給他
但我不是很懂該怎簡而有力地寫出這些事情
希望能有人可以幫忙引導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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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6.196.183
1F:推 kevinl:去告他 強制執行 10/09 03:42
2F:→ ayane317:先拿本票去裁定,裁定結果本票OK再強制執行~ 10/09 09:30
請問本票裁定要去哪裡弄呢??
※ 編輯: okayyy 來自: 118.166.196.183 (10/09 10:04)
3F:→ ainorwei:去法院辦理 11/12 11:09
4F:推 chiataworld:去告詐欺 讓地檢署傳他 01/04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