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ortz (短短)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問題] 我該怎麼辦,,,
時間Sat Jul 21 23:16:22 2012
各位版大大家好
沒想到有一天我會在這發文求救,,,
事情是這樣的
我是今年五月剛滿20歲的學生
那時候就很開心 也覺得自己有辦法對自己負責了
所以5/29號那天 我想說要替自己辦一個帳戶
因為我有再打工 雖然已經有郵局的帳戶在薪資轉帳了
但我想另外辦一個帳戶替自己理財存錢 於是就到富邦板橋分行辦戶頭
我是早上去辦的 因為下午要去上課 所以辦完後 東西拿一拿就急忙去坐車
我有在學校旁邊租房子 所以回到新店後 我就回租處把東西放一放後就去上課了
後來也一直沒去動那些東西 後來也因為流感的關係 所以自行在家隔離
直到6/2那天 因為富邦有網路銀行的功能 行員有跟我說 網銀的密碼目前是預設的
要我上網去改成自己的密碼 於是我就把那天所辦的東西都拿出來 想去改密碼
才發現自己提款卡掉了!!! 而且因為我密碼設很長 所以我是把寫有密碼的便條紙
一起塞在卡套裏(我知道這樣很傻= = 但因為我想說是直接回家 所以..)
於是密碼跟卡一起掉了..我發現的當下 不管是半夜 我馬上打電話去辦掛失
客服跟我說 掛失成功 但我是警示戶?! 我不知道那是什麼= = 還問她 她只說就是人頭..
我就說 可是我只是東西掉 怎會變人頭?! 他只叫我去他們銀行跑一趟順便報警!
後來星期一 我早上就立刻奔去他們銀行 經理只叫我去刷存摺 結果印表機一直跑,,,
我就知道事情不妙了= = 後來刷完一看 有五萬塊不明的帳目 而且加上我戶頭裡的錢
一起被領光了 只剩六十一塊= =
然後我就直接去戶籍地派出所報案!警方還兇我說 我到底是不是賣戶頭!
不然怎會那麼剛好 剛辦完東西就掉然後又被詐騙集團撿去騙人! 可是我真的是遺失的..
我想請問 我會因為這樣而被關嗎? 警方說要調查 可是我是遺失 她能怎麼查= =
目前做了兩次筆錄 有兩位受害者沒來報案 7/25要去開偵查庭了,,,
長這麼大第一次去地檢署 我好害怕:( 請問會開很久嗎? 會馬上判刑嗎? 可以快結案嗎?
我是要去板橋地檢署開庭 檢察官叫朱立豪 請問這位朱撿人怎麼樣?
會公平公正的判嗎?因為我上網看 好像有很多恐龍檢察官 會抓不到主嫌 就抓人頭開刀,.
我的人生才剛開始,,, 不想因為這樣就完蛋:( 請各位教教我該怎麼做好嗎?
偵查庭是幹嘛的? 麻煩各位了:( 還想請問 我這樣會被怎樣判刑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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