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se1628 (M&P)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問題] 關於手機
時間Tue Nov 22 23:42:54 2011
我在禮拜天(100/11/20)早上7點4分搭乘南下(終點站苗栗)的區間車
我坐在離車長室(或駕駛室?)最近的第8車節
和我三名友人在聊天,因為平常我都是自己搭車並且
戴著耳機用手機聽音樂上網,但有朋友,所以我就把耳機收起來
將手機放在外套的口袋中
7點24分抵達台北車站 我和三名友人下車 從東區出口搭乘電扶梯上來
走台北車站的新世界美食廣場 到台北車站捷運站站在往新店的月台
突然我摸我自己口袋發現 我手機不見了 我有立即通報我的家人
還有跑到台北捷運局講我手機遺失 她們有請我填寫一張單子 叫我過幾天再打去問
並在捷運上撥打110 警方請我帶著我當初購買的手機盒子到附近派出所報案
但是當天早上9點我在某高中有英文檢定考試 所以我還是先去考試
約莫10點多考試完 我立即返回台北車站到"車長室"(還是站長室?)
小姐有幫我協尋 但是回應是在車上沒有發現...小姐也沒向我要聯絡資料
回到汐止的家中開始找當初的手機盒子 找到之後(約12:50)使用網路報案
將IMEI碼、時間日期等等從頭到尾詳細的描述一次,附上許多資料
10分鐘後捷運警察隊打電話通知我 希望我拿盒子到捷運警察隊或附近派出所
我因為下午在台北還有事情,所以我和警方說我會到捷運警察隊
我還打電話請我父親和我一同前往,當時約2點15分抵達
做了類似筆錄? 之後獲得一張"受理案件登記表"(上面有e化案號)
還有兩個裝訂在一起的紙 我分別在上面簽名蓋手印 但警方未給我
2點40分左右我就從捷運警察隊離開
我請我父親到中華電信調"通話紀錄"(並非通聯紀錄)
有幾通我打的電話時間和我傳簡訊的時間...但! 有一筆emome上網的紀錄
是在11/20 7:29,因為我是智慧型手機,所以有申請中華電信mPro750
沒有關網路的習慣,所以只要開鎖,就會自動有一筆上網的紀錄
所以代表我掉的當時,立即就有人開鎖了!
我有馬上撥打電話,有通但是來電答鈴響10幾秒就變成無人回應
直接下午兩點半左右才變成關機
我現在懷疑我是遭竊,但當初那張"受理案件登記表"是寫遺失
遺失是民事案件,遭竊是刑事案件,假如我現在想改成竊盜案可否?
會不會證據不足?可是一般民眾不是也無法要求調閱捷運月台的監視器紀錄嗎?
以上,謝謝!
希望我的愛機能趕快回到我身邊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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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6.228.76
1F:→ getto:怎麼看~~還是遺失.....只不過被人撿去用了... 11/24 10:54
2F:→ slash1104:推遺失+1 被撿走 撿到的人不想還 11/24 18:48
3F:→ muse1628:可是在路途中 我的友人都有走在我後方 要是掉應該會發現 11/24 22:35
4F:→ muse1628:假如撿去用 警方應該可以抓的到@@ 11/24 22:35
5F:推 loveloser:遺失+1 有開機不見得會撥打 現在很少有人會笨笨的播給 11/25 12:53
6F:→ loveloser:朋友 大家都知道可以追查 11/25 12:53
7F:→ muse1628:只要開機+插入自己SIM卡應該就查的到了.... 11/27 00:15
8F:→ muse1628:今天我又跑一趟捷運警察隊,他們說交給刑事局了 11/27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