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buda (未來鼓手)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Re: [問題] 這算騷擾嗎...
時間Sun Jun 5 11:44:58 2011
我也很少看末葉枝條的法條
但是修過女性主義
我想在這邊的思維底下
那些列出來的法條應該就是防止你這種事情
雖然不是很適用刑法的思維
但是,我想這是很典型的沙文幻想
正是女性主義所抗爭的
我想這樣算是典型了
那你就有權利制止
但是罰則大概就是操作上的問題吧
※ 引述《somnambulism (somnambulism)》之銘言:
: 我在三月底時好不容易找到個自己覺得很適合自己的工作..
: 公司裡面也有一個新人..因為我覺得面帶微笑是禮貌..所以對每個人都是笑笑的
: 唯獨那個新人就讓我覺得怪怪的..所以能避免對到眼就避免..
: 一切都很平靜 一直到了五月二十號..
: 那位同事專程在車棚等我..塞給我一張卡片,並告訴我他做到五月底
: 回家打開看 他寫 "你都喜歡泰國人不喜歡我.. 我不做了,我真的很喜歡你"
: 看了毛骨悚然馬上撕掉..我很不敢相信..因為他的年紀可以當我爸爸了
: 隔天開始我連理都不想理他..但是他都會一直盯著我看..
: 甚至擦身而過的時候 默默的喊我的名字...我一直擺臭臉給他看..完全都沒有理他
: 想說再忍個十一天..就沒事了...
: 但是到了五月二十六號..那位同事又刻意早上在車棚堵我..又拿了一張卡片..
: 裡面寫了很多話..寫為什麼我都理別人不理他..當他女朋友好不好..
: 如果我有男朋友了 他馬上就不做了...希望我給他點回應..
: 我馬上寫紙條跟他說 我已經有交往四年的男朋友了..很抱歉跟你沒有緣份
: 以為這樣子就可以終止他的一切幻想..但是並沒有.他還是會再擦身而過的時候喊我的名字
: 甚至下班時 他騎車都會騎很慢...躲在暗處..等我騎超過時.在默默衝出來..
: 在我跟他家不同方向的路線那徘徊...
: 到了五月三十一號...他早上又在車棚堵我了...他拿支手機..硬要塞給我..
: 我說"你沒有看到我寫的紙條嗎? 我有男朋友了!!" 他卻一直說 "當我女朋友好不好"
: 我又再次說 "我有男朋友了"...他就一直說"再多交一個~再多交一個~"我真的嚇到了...
: 馬上去跟經理講...經理也去跟他講了..請他別這樣子..
: 他也跟經理講說 他以後不會這樣子了.並且在我機車上留張紙條道歉 寫什麼珍重不再見
: 我以為不會再看到他了..但是並沒有..他只是跟經理請三天假
: 今天他來上班了..下班回家時..再跟他家路線錯開的地方我左轉..
: 從後照鏡又看到他跟著我左轉了......
: 這樣算騷擾嗎??..報警的話..他會被怎麼樣處置?
: 如果報警反而是激怒他的話...我該怎麼辦? 會不會更危險??
: 很抱歉打了一篇落落長的文章...也感謝耐心看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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