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230dog (白光)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問題] 妨害秘密
時間Mon Apr 18 01:03:44 2011
這幾天新聞有報
有兒子因為父親未經其同意擅自代繳費而提告
雖然個人認為這樣很過分
不過結果是沒有告成功
沒有告成功,從另一個角度看
就是沒有抵觸刑315的妨害秘密罪
如此一來這條的定義不就變得很不明確?
因為法官說法是父親曾代繳而兒子未反對
如果不能證明父親曾代繳
那罪狀是不是就成立了?
麻煩請前輩稍微指點一下迷津(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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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62.84
1F:推 birdlaysers:你為甚麼要讓他父親妨害秘密成立?這不是甚麼大罪 04/29 22:09
2F:→ birdlaysers:如果是詐騙近視雷射眼睛萎縮殘廢,重傷罪才有報仇意義 04/29 22:10
3F:→ birdlaysers:就算成立...他父親也只是易科罰金..要他死可以找爛司 04/29 22:12
4F:→ birdlaysers:法人員...一定有管道..只要你有錢就會有爛司法人員 04/29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