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jz ()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Re: [問題] 請問一般警局與刑事警局職能上之差異
時間Sun Feb 6 18:29:02 2011
※ 引述《hommequiaime (ilya)》之銘言:
: 請問一下 我想白話確認一下
: 所以就是地方分局裡面有專辦刑事的偵查隊
: 一般地方分局裡的非偵查隊警員也可以辦刑事案件
: 然後地方分局搞不定的刑事案就會找中央的刑事局支援 是嗎?
通常分局搞不定的案件
會請求警察局的刑大或刑事局來共同偵辦
但是案件重大的話
不管分局能不能搞定 警察局的刑大都會介入
案件大到社會矚目、不破不行的話
不管分局、警察局能不能搞定
署長都會指示刑事局介入
: 那想請教一下 那檢察官的角色是 也能辦案吧?
是
: 我知道有分公訴檢察官和偵查檢察官
: 偵查檢察官查完案決定後 法定上打官司的是公訴檢察官(假設是殺人罪好了)
: 那請問一下
: 假設現在對於一件案子地方警局已經辦不下去找來中央的刑事局支援
: 這時候偵查檢察官的角色已經進入這件案子了嗎?
沒有一定
通常是案子檢察官有興趣或非常重大的話他主動會介入
或是要拘票、監聽等等其他檢察官手上的權力的時候
警察會報請檢察官來指揮
: 其實會有這個問題多少也是因為日劇影響
: 日本推理劇裡面好像都是刑警在查案
: 當然日本和台灣的制度不會完全一樣
: 那就只請教台灣的例子
: 請問一下是否是:
: 刑事局某幾個刑警在查查這個殺人案查到足夠多使得他們有信心認為某人是真兇
: 這時就交給偵查檢察官來繼續進一步辦案嗎?
對 刑警查知兇手是誰的時候
就會把證據拿去去找檢察官
檢察官認為刑警查的證據沒有問題
就會簽發拘票讓刑警去抓人
: (偵查檢察官可以調動刑警嗎?)
: (好像有聽到一說法是任何刑案24小時內要送到地檢署
: 所以偵查檢察官從一開始就會參與案件囉?
錯 檢察官參與案件的時機如前述
是警察抓到人的話
人要在 24 小時之內送地檢
: 然後由偵查檢察官來判斷地方警局是否已無力主導 由偵查檢察官調動刑事局是嗎?)
檢察官一旦介入的話
他想調誰來辦案都可以
: 那想再進一步請教的是 那調查局也可以查一件殺人案吧?(調查局裡面有檢察官嗎?)
: 那調查局,刑事局,偵查檢察官三者之間的關係是?
: (假設地方警局已查不下去 已屬輔助角色)
: 問得很細 自己也不是念法律的 很好奇希望板友能指教一下
: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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