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tzucid (碎碎念的糟老頭)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Re: [問題] 請問一般警局與刑事警局職能上之差異
時間Sun Jan 16 02:34:29 2011
※ 引述《loveloser (不良豬)》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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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aprilpi (新的喔)》之銘言:
: : (1)一般警察局與刑事警察局職能上有何不同?
: 警察局為警察業務監督及主管單位 以縣市別設立
: 主要為各業務主管及監督
: 例如戶口課 外事課....
: 唯一有在辦案子的單位就只有刑事警察大隊
:
: 刑事局一樣是主管單位 統一指揮監督全國刑事警察工作
: 內勤業務單位如指紋科 採證科(還是課 室?正確單位名稱不確定)
目前叫「指紋室」、「鑑識科」,以後可能會改名
: 不過刑事局還有分偵幾隊 負責偵辦刑案
:
: : 舉例:火災後到場勘驗為人為縱火或是意外的是何種警察?
: 很簡單 就是消防警察
基本上已經不叫「消防警察」了,就是稱呼消防人員
: 消防也是有鑑識單位的 要做火場報告
火場調查科
: : (4)那我們普通百姓在市區或是鄉鎮上看到的警察局會辦刑事案件嗎?
: : 或是一般警察局受理後,會由刑事組的接續?那刑事警察局是否會派員駐守於每個
: : 我們常看到的一般警察局或派出所內?
: 一般外勤單位只有派出所
: 你看到警察局 分局 都不會受理民眾報案
: 有些有設局下所 一樓就是派出所 不然你去報案還是會請你去找轄區派出所
: 受理案件 誰受理就誰辦到底
倒不會啦,還是會依管轄規定由刑責區偵查佐偵辦。
: 除了少部份特殊案件直接移送分局偵查隊辦
: 如詐欺案 強制性侵案
: 不然殺人 放火 強盜 你接到基本上就是你要辦到完
: 除了有難度的 真的無力或無法破的 才移到偵察隊層級去辦
: 而矛盾的是 基層警察工作內容有巡邏 守望 交整 家訪 備勤 值班...等
: 一天12小時照表操課 時常還有英明的 長官(空一格以示尊重)來督勤
: 警察工作包山包海什麼都管 就是沒有偵辦刑案這種班......
: 所以案子怎麼查? 好一點的自己利用家訪等時間查 被督到懲處算自己衰
: 不然就是放假作義工
: 照講基層警察要處理第一線各種雜七雜八的事
: 刑事偵查工作應分流由專門的刑事警察去做
: 但是台灣就是怪
: 要你什麼都做 連不該做的也包 然後還不給你時間跟資源去做
:
所以就做好勤區員警的工作就好,不要讓偵查隊的太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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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4.1.233
1F:推 hommequiaime:請問一下 我想白話確認一下 01/29 11:25
2F:→ hommequiaime:所以就是地方分局裡面有專辦刑事的偵查隊 01/29 11:25
3F:→ hommequiaime:一般地方分局裡的非偵查隊警員也可以辦刑事案件 01/29 11:26
4F:→ hommequiaime:然後地方分局搞不定的刑事案就會找中央的刑事局支援 01/29 11:28
5F:→ hommequiaime:對嗎? 01/29 11:28
6F:→ hommequiaime:那想請教一下 那檢察官的角色是 也能辦案吧? 01/29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