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loser (不良豬)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Re: [問題] 請問一般警局與刑事警局職能上之差異
時間Thu Jan 13 23:35:00 2011
※ 引述《aprilpi (新的喔)》之銘言:
: 大家好,
: 不好意思,由於工作上劇本編排需要,
: 有些疑問想請教,
: (1)一般警察局與刑事警察局職能上有何不同?
警察局為警察業務監督及主管單位 以縣市別設立
主要為各業務主管及監督
例如戶口課 外事課....
唯一有在辦案子的單位就只有刑事警察大隊
刑事局一樣是主管單位 統一指揮監督全國刑事警察工作
內勤業務單位如指紋科 採證科(還是課 室?正確單位名稱不確定)
不過刑事局還有分偵幾隊 負責偵辦刑案
: 舉例:火災後到場勘驗為人為縱火或是意外的是何種警察?
很簡單 就是消防警察
消防也是有鑑識單位的 要做火場報告
: 火災本身一定屬「刑事案件」嗎?
不一定
非人為因素就不是刑事
刑責中的縱火罪有故意跟過失
但如連過失都沒有當然就不是刑事案件
: 或是判定有不單純原因後,尚屬刑事案件,而由檢察官要求後續程序?
: (2)像痞子英雄裡頭所稱的「北區分局」「南區分局」是否指隸屬台北市、高雄市
: 下的才有「分局」這個稱呼?
縣市最大就警察局 再來各個分局
如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 (3)一般警察局會有鑑識科、指紋室、法醫室那些嗎?還是會涉及這些單位者,
鑑識有 指紋就是鑑識人員直接採 法醫要地檢才有
: 通常均為刑事案件,交由「刑事警察局」偵辦?
: (4)那我們普通百姓在市區或是鄉鎮上看到的警察局會辦刑事案件嗎?
: 或是一般警察局受理後,會由刑事組的接續?那刑事警察局是否會派員駐守於每個
: 我們常看到的一般警察局或派出所內?
一般外勤單位只有派出所
你看到警察局 分局 都不會受理民眾報案
有些有設局下所 一樓就是派出所 不然你去報案還是會請你去找轄區派出所
受理案件 誰受理就誰辦到底
除了少部份特殊案件直接移送分局偵查隊辦
如詐欺案 強制性侵案
不然殺人 放火 強盜 你接到基本上就是你要辦到完
除了有難度的 真的無力或無法破的 才移到偵察隊層級去辦
而矛盾的是 基層警察工作內容有巡邏 守望 交整 家訪 備勤 值班...等
一天12小時照表操課 時常還有英明的 長官(空一格以示尊重)來督勤
警察工作包山包海什麼都管 就是沒有偵辦刑案這種班......
所以案子怎麼查? 好一點的自己利用家訪等時間查 被督到懲處算自己衰
不然就是放假作義工
照講基層警察要處理第一線各種雜七雜八的事
刑事偵查工作應分流由專門的刑事警察去做
但是台灣就是怪
要你什麼都做 連不該做的也包 然後還不給你時間跟資源去做
: 以上,真不好意思,由於親朋好友中沒有人從事警務工作,所以對於官網上所提到的名稱
: 一頭霧水,不知道是否有熟悉此領域的朋友可以幫忙?
: 如果專業用字上有誤,還請見諒~~
: 也先謝謝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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