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rilpi (新的喔)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問題] 請問一般警局與刑事警局職能上之差異
時間Wed Jan 5 20:13:34 2011
大家好,
不好意思,由於工作上劇本編排需要,
有些疑問想請教,
(1)一般警察局與刑事警察局職能上有何不同?
舉例:火災後到場勘驗為人為縱火或是意外的是何種警察?
火災本身一定屬「刑事案件」嗎?
或是判定有不單純原因後,尚屬刑事案件,而由檢察官要求後續程序?
(2)像痞子英雄裡頭所稱的「北區分局」「南區分局」是否指隸屬台北市、高雄市
下的才有「分局」這個稱呼?
(3)一般警察局會有鑑識科、指紋室、法醫室那些嗎?還是會涉及這些單位者,
通常均為刑事案件,交由「刑事警察局」偵辦?
(4)那我們普通百姓在市區或是鄉鎮上看到的警察局會辦刑事案件嗎?
或是一般警察局受理後,會由刑事組的接續?那刑事警察局是否會派員駐守於每個
我們常看到的一般警察局或派出所內?
以上,真不好意思,由於親朋好友中沒有人從事警務工作,所以對於官網上所提到的名稱
一頭霧水,不知道是否有熟悉此領域的朋友可以幫忙?
如果專業用字上有誤,還請見諒~~
也先謝謝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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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13.123
1F:推 waggy:你直接找間警局去問不是比較快又準確 01/05 21:02
2F:→ aprilpi:警員們正值上班時間應該不方便打擾吧? 01/05 21:31
3F:推 waggy:可去局裡詢問他們方便的時間啊 01/06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