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uko8912 (美人妤)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請益] 對方肇事逃逸,對方又是煙毒犯,該如何索取賠償?
時間Fri Dec 17 16:43:37 2010
在99年7月28日 早上11點30分
我跟我男友騎機車行駛在台中市三民路與精武路的路口
被對向左轉的來車,撞上
之後他肇事逃逸
好心的路人幫我們記下車牌
當時承辦員警是台中是第二分局的張元哲承辦
我左小腿肌腱及神經斷裂(開刀住院6天)
我男友左腰挫傷
機車全毀
出院之後2個禮拜有到第二分局作筆錄
對方也是
之後家人有跟第二分局要對方的聯絡方式
聯絡對方2個月才連絡上
有說好要去調解委員會調解
10月21日調解當天,他未到
後來我們跑到第二分局請警員幫我們送法院,要告對方
過了1個月我們並未收到法院傳票
心想法律追訴期6個月快到了
在11/21日那天我和我男友親自到台中地方法院
求證,警員並未將案件送達法院
當下我們按鈴申告
申告成立之後
12/9日出庭
我和我男友出庭,檢察官簡單直訊我們之後
被告(肇事者)被法警押出來
手及腳都銬上鍊子
經檢察官詢問之後才知道他販毒被抓
目前在羈押當中
想請問各位大大
對方目前被羈押
我們該採取甚麼法律途徑要求賠償?
還是有其他辦法?
請大家多多幫忙
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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