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sher0 (決戰在春夏天 )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有關租屋糾紛問題(急)感謝回答!!!
時間Mon Jul 19 09:40:02 2004
我在外面租房子
是大廈公寓型 另外還跟另外兩個不認識室友共組一戶
由於當初簽契約時 並沒有"禁止異姓留宿"這一項附加條款
契約書本 為外面常見的一般契約書
簽約為期一年 從今年七月到明年六月
後來我帶男朋友回來留宿(僅假日)被房東看到
並打電話來說他強烈禁止異性留宿
除此之外 我並沒有違反契約書上所有註明的契約條款
現在問題來了
請問他在法律上有權利立即請我搬出(如果我還是讓男朋友留宿惹怒他)嗎?
還是我有權利等約滿再搬走?
大致上是這樣 由於這是昨天發生的事情
希望能有懂法律的人盡快的幫我回答一下
我真的很困擾
因為房東口氣很不好
我又覺得自己並沒有做錯什麼事
不希望被房東唬住或吃死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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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pinn:妳當然有權利等約滿再走,他沒權利趕妳 61.229.118.55 07/19
2F:推 mypleasure:沒錯,只要沒違約,他不能趕你走 140.114.133.63 07/21
3F:推 PSAT:如果有找到更合適的房子建議搬走 218.34.140.13 08/19
4F:→ PSAT:畢竟與這樣的房東相處挺困難 218.34.140.13 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