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endas (cc)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 宅配送錯地址,我的包裹被簽收了
時間Sat Sep 25 14:53:55 2021
我住在社區大樓,中秋節前本應收到一盒詩特莉秋節禮盒
但地址因故沒有註明幾樓
宅配公司的送貨人員沒進社區一樓管理中心確認包裹上的姓名為哪一戶住戶所有
逕直將包裹讓一樓店家簽收
該店店主沒因為姓名不符將包裹簽收
也沒有拿到社區管理中心處理
等了幾天之後得知宅配公司早已送達也有簽收的照片
至管理中心詢問才發覺有可能是被一樓店家簽收,而店家也承認了
那位"店員"說將包裹交給了老闆,老闆帶回家了
隔天包裹被送回管理中心,經管理員提醒我在現場打開檢查
發覺禮盒的膠帶被撕開過,內容物也短少
再次到店家詢問,在電話中與前一天那位"店員"溝通
他堅稱是宅配把包裹給他簽收,禮盒裡的東西他沒動過,也許是宅配公司的問題
也許是發貨公司的問題,跟他沒關係
這一天我也才知道從頭到尾跟我溝通的就是老闆!!!
整個火都冒出來了
他不知道這是侵占嗎?都不會上網查查我是可以提告的嘛!
宅配公司可以這樣隨便把包裹給人簽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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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參與政治的懲罰之一,就是被糟糕的人統治。」
(柏拉圖《共和國》 Book 1, section 34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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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inamoto104: 我也是店面一樓,也覺得奇怪,不寫幾樓的人還真多, 09/25 22:13
2F:→ minamoto104: 幾乎每天都有平信或包裹,平信還要幫忙拿去管理室, 09/25 22:13
3F:→ minamoto104: 要簽收的,不是我家的要一律拒收 09/25 22:13
4F:推 icteric: 告侵占、宅配客訴 09/26 00:16
5F:→ najoy: 印象中1樓門牌地址是不寫樓的 所以不寫樓的貨件送到1樓合理 09/26 01:34
6F:→ najoy: 而營業地址通常收件人複雜 若是簽收者同意簽收 送貨員會視 09/26 01:35
7F:→ najoy: 為簽收人確認此人為此址人員 所以送貨員也合理 不合理的是 09/26 01:36
8F:→ najoy: 簽收人也就是老闆 不管他是記錯/誤認/沒留意…等原因誤領 09/26 01:38
9F:→ najoy: 就算後續無論何原因誤開 到這邊都算合情範圍 但不承認錯誤 09/26 01:40
10F:→ najoy: 並說謊就屬合情不合理且違法範圍了 刑侵占(公訴)民不當得利 09/26 01:51
11F:→ najoy: 你若真想讓對方道歉的話 找此老闆為佳 當然未寫樓的寄件人 09/26 01:52
12F:→ najoy: 是最大疏失及肇事者 若是廠商還是考慮把窗口換掉了吧 09/26 01:55
13F:推 nicole025224: 遇過賣家寫錯樓被拿走,我說要 侵佔就還回來了。地 09/29 22:55
14F:→ nicole025224: 址寫錯疏失跟東西短少是兩件事 09/29 22:55
謝謝大家的回答
在店家歸還包裹後,發現東西短少,至店家請店員聯絡老闆,
與老闆結束那段不愉快的通話之後,該老闆再沒有任何回應。
儘管損失不值一提,但是對方無賴又狡猾態度實在令我很不爽
於是在google的店家評論區留下我不滿的控訴 :p
結果老闆倒是回應的很快
說我惡意負評、未經查證、與事實有出入,要公布監視器及他本人照片以維護權益(?)
真是令人啼笑皆非,當然那人也只是說說而已,烏賊戰術吧
沒有得到道歉,我的控訴會一直留在網路上。
這比浪費我時間去提告來的簡單而粗暴,挖尬藝啦!
※ 編輯: brendas (175.182.133.218 臺灣), 10/02/2021 23:36:19
15F:推 jachan: 網路評論不痛不癢,侵占罪告下去,一開始比較麻煩,但最 11/01 21:38
16F:→ jachan: 後會求你和解 11/01 21:38